首先,联邦政府以直接资助或贷款方式为 HMO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法案提出联邦政府向 HMO 提供总计 3.75 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其发展,包括以直接资助或贷款方式提供 3.25 亿美元支持 HMO 建设和运营,以及提供 5000 万美元资金支持医保质量的研究。前提是 HMO 必须满足法案规定的一些前提条件,包括最小保障范围、开放登记制度、确定社区费率的方法等,幵根据 HMO 的性质和服务对象规定资助方式和上限。此外,尼克松看重 HMO 在降低医疗服务可获得性门槛方面的作用,对于为医疗资源匮乏地区的人群服务的 HMO 给予了极大的资金支持。
其次,消除 HMO 受到的法律限制。除了认可 HMO 的法律地位外,法案还规定符合要求的 HMO 可以不再遵守各州的限制性条款。尼克松上台前,HMO 幵没得到政府的正式认可,有近一半的州一直设有限制 HMO 发展的法律条文,例如要求 HMO 像保险公司一样持有庞大的储备金,限制 HMO 向医疗辅助人员分派任务。
HMO 法案的这条规定为 HMO 在各州的运营和发展扫清了障碍,消除了民众对于参与 HMO 的疑虑。
最后,要求雇主为员工提供加入 HMO 的选择权,打开企业保险市场。法案规定任何拥有 25 名以上员工的企业在继续为员工提供传统的补偿性医疗保险外,还有义务向员工提供参与符合法案的 HMO保险计划的选择权。这条规定,即所谓的“双重选择”,为 HMO 开拓了一个广阔的企业员工保险市场,从需求方面解决了 HMO 发展的桎梏。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