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 1.29 亿千瓦和 1.48 亿千瓦,预计“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增速至少约 9%~10%。
17 年 1月国家能源局与海洋局联合出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开发秩序,17 年海上风电开工热情提升。
2)风电装机结构调整,向中东部及南部转移。我国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将风电装机由北部区域向中东部及南部转移,在 2020 年该区域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达 4200 万千瓦以上,占规划新增并网容量48%,累计并网装机达到 7000 万千瓦。
2016 年,全国仅 22 个省市下达了风电开发建设规模,而限电率较高的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吉林、黑龙江等地 2016 年核准新增装机容量为 0。风电装机向消纳较好的中东部及南部转移,将为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带来增量市场。
3)电网建设、就近消纳等多项措施协同促风电消纳。在风电总发电量增加的同时,大规模、高速度发展的风电装机与风电并网消纳的矛盾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重要“瓶颈”。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首要任务将是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其明确提出:到 2020 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电网建设(特高压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等,促进消纳。其中在特高压建设方面,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有包括“锡盟-山东 1000k V 特高压交流工程”在内的多条线路完工投运,有助于三北地区风电外送。此外,适时启动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一方面解决补贴资金压力问题,逐步建立市场化补贴机制,另一方面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风电产业市场规模现状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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