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2009-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共推广1.7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1.2GWh。2013年以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截至2017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80万余辆,装配动力蓄电池达到86.9GWh。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预计到2020年累计将超过20万吨(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大约有累计6万吨电池需要报废处理。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果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研究建立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工信部联合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2月26日正式印发。《办法》明确了相关方责任和监管措施,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办法》在编制过程中,各部委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有状况,国外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模式以及技术进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最后形成的文件主体包括总则、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综合利用、监督管理、附则5部分,31条以及1个附录,内容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确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作为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并对外公布,通过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企业等回收动力蓄电池,形成回收渠道,也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渠道,提高回收率。汽车生产企业还应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发布等责任要求。同时,梯次利用企业作为梯次利用产品生产者,要承担其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责任,确保规范移交和处置。
二是开展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针对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回收、利用等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明确相关企业履行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构建“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全过程实施信息化管控,是《办法》的核心管理措施。《办法》对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等企业明确提出溯源管理要求,各相关企业应及时上传相关信息。
四是推动市场机制和回收利用模式创新。《办法》重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如发起和设立产业基金以及研究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加快形成市场化机制,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同时,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以市场化应用为导向,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五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为最大化利用退役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办法》鼓励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开展动力蓄电池的再利用。对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用于储能、备能等领域;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再生利用提取有价金属。通过对动力蓄电池的多层次、多用途合理利用,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同时,与已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管理政策相衔接,推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办法》明确要求制定拆卸、包装运输等相关技术标准,构建标准体系,并建立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管理制度。同时,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企业强制性认证证书、公开企业履责信息、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及公告管理等措施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办法》,各部委还将重点开展五大工作。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动力电池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研究》
一是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工信部将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公布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确保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引导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形成跨行业联合共同体,建立有效的市场化机制。我们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目前已推动成立了回收利用产业联盟,积极鼓励创新商业模式。
二是实施溯源管理。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统一编码,并开展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重要手段。工信部目前已组织开发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实施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采集,做好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的在线监测,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相关部门在已发布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等4项国标基础上,正在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工作,未来将推动发布一批梯次利用、电池拆卸、电池拆解指导手册编制规范等国标,并支持开展行业、地方和团体相关标准制定。
四是抓好试点示范。为贯彻落实《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于2018年3月份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梯次利用重点领域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发现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我们积极推动中国铁塔公司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验,目前已在12个省市建设了3000多个试验基站,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是营造发展环境。加强与已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等有关政策衔接,研究财税、科技、环保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应用。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将迎爆发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有利于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办法》明确了各相关主体责任,以动力蓄电池编码标准和溯源信息系统为基础,实现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完善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健康持续发展。
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已经逐步进入飞速发展的快车道,这其中有电机、电控和车身轻量化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同时也依赖于动力电池技术的快速升级。未来的动力电池领域不仅要提高产能,满足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同时也要开始解决即将到来的“退役潮”。据业内推算,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2020年预计增长至100亿元规模以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不仅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一个前景广阔、规模巨大的产业。目前,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国内一流电池制造商均已开始着手规划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以期迅速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这个新兴产业中站稳脚跟,一些传统的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也在加紧布局,建设拆解、循环再造等项目。随着这些企业的战略逐步实施,未来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市场将逐渐成熟。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