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从需求端来看,《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实行全额收购制度,电网公司须全额购买获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场所生产的,且发电项目在其电网所覆盖的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全部上网电力。因此,生物质发电行业需求基本不会受国内电力需求的波动影响。从供应端来看,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及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为生物质发电行业提供了优越的发展环境。在全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中国向世界承诺到 202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背景下,加大生物质能发电的发展力度,就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要求。
二、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农林剩余物生物质发电是依靠国家补贴运行的公益性项目,其本身盈利水平不可能太高。对于国内生物质发电企业来说,如果当地资源量符合项目要求、没有恶性竞争,原料供应模式合理,锅炉和上料关键设备选型科学,完全可以实现7,000 多小时以上的年利用小时数,能够有一定的盈利。
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利润水平主要受生物质燃料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根据生物质利用产业原料资源区域性、独占性强的特点,国家发改委在 2010 年发布了《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每个县域 100 千米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避免项目不合理布局和燃料恶性竞争现象。但是由于生物质资源季节性强、分布比较分散,大规模集中利用难度高,而且生物质原材料体积大、重量轻,容易因发霉而导致品质严重下降,因此原料收集、加工、运输和存储等环节的成本容易居高不下。
此外,生物质发电的技术和设备也是影响生物质发电项目利润的主要因素。生物质燃烧发电现在技术不成熟,主要原因在于生物质燃料和煤相比,大量含碱金属和氧元素,这样就引发了对燃烧设备腐蚀较严重,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我国虽然长期以来积累了很先进的燃煤锅炉设计制造技术,但是对于生物质专业燃烧锅炉设计和制造经验不足,没有一套好设备,项目就难以保证稳定运行,盈利就很困难。对比采用不同锅炉的生物质电厂,其发电量、年利用小时数差异巨大,导致项目利润水平也出现明显的差异。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需要增加新的能源来源,缓解能源供需矛盾
进入 21 世纪,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 2017 年《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2011 年以来我国持续为全球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全球最高,2016 年达到 3,053 百万吨油当量;2016 年原油消费量 5.79 亿吨,原油进口3.83亿吨,进口依存度超过60%。我国2016年一次能源消费增幅为1.57%,中国仍是世界上连续 16 年一次能源消费增量 多的国家。估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赖程度将会持续增加。增加能源的多元化供应、确保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汽车开关发电机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
(2)国家战略发展目标支持
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2016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要发展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推动能源应用向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大规模应用,攻克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
2014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指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按照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2015 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上表示,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 20%左右。在 2009 年 12 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了到 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标。为达到上述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在 2020 年之前仍需保持高速增长。
(3)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接网费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 公里以内为每千瓦时 1 分钱,50-100 公里为每千瓦时 2 分钱,100 公里及以上为每千瓦时 3 分钱。
二是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三是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条例,企业从事条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项目建设及运行成本高
生物质电厂单位造价为 0.8~1 万元/kW,燃烧设备的费用高昂。生物质发电厂初期投资成本很高,特别是生物质锅炉的设计制造要求高,并且设备后期的改造费用也很高。同时由于能量密度低,生物质燃料的预加工、运输和存储燃料所需的费用也很高。虽然 2010 年 7 月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上调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至 0.75 元/kWh,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生物质燃料的收集和处理成本,仍会使生物质电厂难以获得较好的盈利水平。
(2)燃料的收储运问题
我国秸秆等生物质总量丰富,但是分布分散,并且秸秆的收获具有周期性,可获得量有限,再加上部分地区直燃发电项目分布密集,秸秆收购竞争激烈,使得收集成本高,燃料收购困难。目前在农村由于秸秆体积蓬松,堆积密度小,不便运输,运输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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