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1、许可经营模式
我国医药行业实行许可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制造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GMP 认证,医药流通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 认证。
2、自主生产和委托生产模式
自主生产是指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GMP 认证等资质的医药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药品自主生产。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一般采用自主生产模式,优势品种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委托生产是指经国家药监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受托方,须持有与其受托生产药品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医药行业销售模式
药品流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管理,药品销售须符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有的药品须经通过GSP 认证的医药流通企业进行销售。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的销售渠道主要有:
(1)医药零售系统:医药生产企业→各级医药流通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
(2)医疗机构系统:医药生产企业→各级医药流通企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消费者
医药零售系统主要销售非处方药,销售处方药需要凭医生处方。医药零售系统主要通过各级零售药店到达消费者。医疗机构系统销售绝大部分处方药和部分非处方药。
此外,也存在部分兼具GMP 和GSP 认证的医药企业集团,以及具有GSP认证的医药流通企业,将部分非处方药品通过互联网等销售渠道直接销售给患者,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的应用和普及,非处方药互联网销售额逐年上升。
(二)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我国化学药制剂行业正经历从简单仿制向创新仿制过渡的战略转型期,部分规模制药企业持续加大化学药制剂的研发投入,重点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和创新药物研制。通过生产工艺、制剂类型、提高产品纯度、扩大适应症等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通过技术引进等方式消化吸收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我国化学药制剂生产工艺的总体水平。
中药制剂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处于从传统中药生产到采用现代工艺生产的过渡期。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贯彻“科技兴药”方针,积极推进在中药研究、开发及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在传承我国传统中药理论的同时,加快现代科技在中药研发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中药全产业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培育疗效确切、安全性高、剂型先进、质量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
(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属于弱周期行业。
由于大多数疾病没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医药行业的区域性特征也不明显。整体上看,医药行业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部分药品品种因发病季节性因素存在一定的销售季节性,例如冬季为冠心病发病高峰期,
(四)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联性
医药生产的上游行业为药用化学原料和中药材种植加工行业,医药生产的下游行业为医药销售行业,医药销售的下游行业为医疗卫生行业。
1、上游行业状况对医药生产的影响
药用化学原料是化学药生产业的上游行业,药用化学原料的品质、数量、价格决定了化学药的质量、产量、成本。我国是药用化学原料生产大国,供应能力充足,可满足国内化学制药行业的需要。药用化学原料行业内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价格是主要竞争手段,企业间竞争激烈,供求关系直接决定着产品的价格。
中药材种植加工行业是中药生产业的上游行业。近年来,我国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迅速,在栽培引种驯化野生药材、引进国外中药材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GAP 的标准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与重视,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不断提高,品种不断丰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业的发展,为中药生产业提供优质、充足的原料来源;但部分中药材受区域及环境限制,可能导致中药生产业部分原材料短缺或价格上涨。
2、下游行业状况及对医药销售的影响
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医疗卫生行业,涉及的主体是医院、药店、诊所等终端。医院销售的药品占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的70%以上,医院在购销两端具有较大的话语权,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对医院而言,与具有一定规模的医药销售企业合作,能够为其提供更加齐全的药品品类、更可靠的质量保证。药店、诊所、基层医疗机构等医药销售终端的特点是数量多、区域分散,单体消化量小,依靠医药流通企业进行配送。
(五)行业进入壁垒分析
1、政策壁垒
(1)医药企业基本准入条件
我国医药行业运行环节均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管制,存在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 认证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 认证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2015 年5 月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5]904 号),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四个方面,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需从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有效控制成本,才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带来的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2、资金壁垒
医药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新药品开发具有资金投入高、项目研发以及审批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药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多,重要仪器设备依赖进口,价格昂贵;药品销售渠道复杂,营销费用高,资金周转慢,且新产品推广难度大。因此,对于新进入医药行业的企业有较高的资金要求。
3、技术壁垒
医药制造涵盖了药理研究、临床试验、中试生产到产业化生产的全过程,医药研发技术难度大,设备要求高,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需要根据药品种类设计不同的生产工艺和流程,核心技术人员需要掌握各生产流程的关键技术。因此,医药制造企业对研发和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的要求较高。
4、品牌壁垒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患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较高、质量较好的药品,这种消费偏好较难改变。因此,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客户基础构成了医药行业的品牌壁垒,新建医药企业树立品牌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市场考验。
(六)影响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府和社会卫生投入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 年至2014 年,我国政府和社会的卫生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的增长,有效分担了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带动了我国卫生费用支出的整体增长,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发展。
(2)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
随着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底,城镇在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10 亿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15 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36 亿人。在全民医保政策的促进下,我国人民医疗支出有了基本的保障,医保支付水平大幅提升,必将有力促进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医院等终端的持续发展。
(3)医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城镇和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844 元和10,489 元。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快,人均收入水平及对身体健康重视程度的提高,同时为身体健康的消费意愿增强,将促进医药消费的持续增长。
(4)医药行业发展更加规范
在医药制造领域,通过实施GMP 认证,严格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加快了医药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在医药流通领域,通过实施GSP 认证,逐步建立行业标准体系,鼓励发展大流通商业模式,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完善药品零售业的规范管理。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医药产业升级,提高了医药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5)资本市场为医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医药成为受益最大的行业之一。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并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兼并重组等做大做强。
2、不利因素
(1)药品价格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
2009 年11 月起,政府对药品价格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具体品种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2015 年6 月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随着政府一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出台,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药品整体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降低了医药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
(2)新药研发周期长、成本和风险较高
新药研发周期主要受研发技术、审批政策、市场接受度等因素影响。通常,新药研发从立项、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再到批量生产,大约需要3-5 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医药研发企业可能由于选题方向错误、技术难题无法逾越、人才流失、竞争对手开发出疗效更好、成本更低的药品等原因,导致研发项目无果而终。
(3)医药企业市场集中度低
根据国家药监总局2015 年12 月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医药制造企业总数为7179 家;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截至2014 年底我国医药制造业大中型工业企业总数为1609 家。由于我国医药制造企业总体布局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市场集中度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且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低端产能过剩,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4)国内医药企业面临国际大型制药企业的冲击
在发达国家医药消费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国际大型制药企业把新兴市场国家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在我国境内设立研发机构、合资企业,与国内制药企业合作开拓中国市场。部分国际大型制药企业不再把中国作为低成本的药品生产基地,已经开始研发专门针对国内人群的药物,国内医药企业面临国际大型制药企业更为激烈的竞争。
资料来源: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