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调研报告《2017-2022年中国医药零售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发展策略分析报告》
近日,商务部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为药品流通行业送来“十三五”政策红利。
药品零售企业将迎来利好
12月29日,医药商业协会会长付明仲接受上证报表示:“《规划》为行业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的五项重点任务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符合企业创新发展思路,将对药品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将对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医药供应链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实现健康中国战略起到基础保障作用。未来,随着一批具国际化视野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的涌现,将有效拉动我国大健康产业的消费水平。”
具体来看,《规划》全面回顾了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状况和所取得的成绩,归纳了行业发展的四个特点,分析了行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展望了“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指明了行业发展面临的诸多内外挑战。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基本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具体目标是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到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到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为此,《规划》特别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合理规划行业布局,健全药品流通网络。引导药品流通行业有效配置资源,构建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逐步提升行业集中度。二是提升流通管理水平,打造现代医药供应商。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药品供应链运作效率,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三是创新行业经营模式,拓展行业服务功能。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创新零售服务模式,培育发展中介服务。四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行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药品流通行业利用外资质量,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药品供应链国际分工,增强国际竞争力。五是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提升行业统计工作质量,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此外,《规划》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进统一市场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建立规划实施跟踪机制等五项保障措施。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在12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与“十二五”规划相比,《规划》在明确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药品流通行业服务大健康产业、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功能。就总体目标而言,其关键在于“现代”二字,强调“十三五”期间建立的药品流通体系应包含运用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协同物流和医药电子商务等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挥药品供应链集成管理、大健康管理等现代服务功能。
据药品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悉,从产业投资角度来看,业界普遍认为以药店为首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迎来利好。《规划》指出,从外部环境来看,“两票制”、“医药分开”等政策的实施以及“互联网+医药”等模式的创新,都对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发展医药O2O、引导建立首席药师制度,以及鼓励药店发展慢病管理及大健康业态等,均体现了国家对该细分领域的支持。
上市公司层面,国药股份、上海医药、九州通为龙头的医药流通板块无疑将率先分享政策红利;一心堂、老百姓、益丰药房等连锁药店,以及康美药业、仁和药业等一批较早布局医药O2O业务的上市公司,则有望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分食“互联网+医药”的产业蛋糕。
付明仲指出:“行业内各类型企业都应当垵照这个纲领性的规划去谋划转型或发展战略,在发展中继续补短板,将存在的问题逐步加以解决。本次规划为企业指明了供给侧改革的商机。”
三品种市场供应短缺药品
来自国家食药总局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
最终地高辛口服溶液(30ml:1.5mg/瓶),中标企业为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2ml: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10支/盒),中标企业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2.0g/支),中标企业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食药总局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应当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所划分的区域,直接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相应品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定点生产品种,应当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集中采购、集中支付货款;公立医院也应当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相应品种;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附件:1.定点生产企业供货区域
2.定点生产品种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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