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影响中国移动文化娱乐服务行业发展有利与不利因素。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着眼解决引领互联网娱乐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互联网娱乐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产业集聚,有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文化娱乐产业专项调查及十三五市场竞争态势报告》
1、有利因素
(1)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着眼解决引领互联网娱乐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互联网娱乐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产业集聚,有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国家政策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引导力量,为互联网娱乐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5年中国网络经济营收规模达到11,218.7亿元,增长率47.3%。其中PC网络经济占比约61%,移动网络经济占比约39%,同时艾瑞咨询预测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在2018年将达到约27,000亿元,移动网络经济市场营收规模将达到约16,000亿元,发展前景良好。
(2)移动智能终端、移动宽带、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助推移动娱乐消费增长
4G移动宽带与智能移动终端的广泛普及,使得移动文化娱乐产品的种类从传统短信、彩信等升级为移动阅读、移动游戏、移动音乐等新型移动互联网娱乐内容产品。同时,用户对娱乐产品消费体验的提升及移动支付技术的成熟完善,也推动了用户对移动娱乐产品付费意愿的增加。根据CNNIC发布的《2013-2014年中国移动互联网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5.2%的用户在接受调查时点的过去半年为移动娱乐产品付过费,相比2013年的15.4%增加了近10%。未来,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移动宽带的普及,移动支付技术的日趋完善,移动端娱乐消费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电信运营商业务不断涉入移动互联网娱乐内容平台
娱乐产品一直是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不断推出与互联网娱乐产品相关的移动应用商城和业务平台。中国移动设立的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整合旗下音乐、视频、阅读、游戏、动漫五大基地业务,积极应对4G模式下用户消费习惯的改变,深度布局互联网娱乐业务发展;中国联通推出沃邮箱、沃门户等业务,在互联网娱乐业务领域进行积极布局。电信运营商作为互联网娱乐产品重要的发行渠道,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娱乐业务加大了布局力度。依托电信运营商多年合作优势,公司业务有望伴随电信运营商共同发展。
2、不利因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板块的扩展、新产品的研发以及人员的相应扩充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是公司属于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公司,银行授信额度较低且可能受金融环境变化的影响,而自有资金的积累时间较长,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资金的短缺将制约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中长期发展形成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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