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2015年以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性可以有很大改善,可再生能源可以具备和其他常规能源同样的价格水平,此外,还将提供更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平台、基础设施,让整个能源系统比较容易、比较自由、比较情愿地接纳可再生能源,以最终实现我国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拟推配额制,加强行业管理
据透露,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目前该配额制已经有了一个基本框架,可能在明年初形成和实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说,要继续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设计,特别是配额制、交易制度;大规模风电的并网、管理运行,包括海上风电,太阳能的分布式利用。
刘琦说,“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风电行业管理,狠抓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提高风电技术和质量要求,对风电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保证风电开发有序进行;同时,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国家能源局15日公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该目标,到2015年,我国将努力建立有竞争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及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
从量到质的飞跃,建立有竞争力产业体系
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15日在北京召开成果总结会,会议发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的一系列目标,包括到2015年,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规模化快速增长时期和能力迅速形成时期,“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在规模和基本产业链条形成的基础上,在质量上实现飞跃,建立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梁志鹏说,2015年以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性可以有很大改善,可再生能源可以具备和其他常规能源同样的价格水平,此外,还将提供更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平台、基础设施,让整个能源系统比较容易、比较自由、比较情愿地接纳可再生能源,以最终实现我国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要继续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创造新的条件实现一些突破。”梁志鹏说,“如果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做调整,电网容纳更多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会遭遇‘瓶颈’。”
借力国际合作,突破难点和发展瓶颈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模发展,我国将继续借力国际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初期,中国主要关注的是获得国外资金支持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当前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应当实现从重资金引进向重治理合作的转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说。
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王忠晶说,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已经确定开展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二期合作。中国将使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约3000万美元,解决可再生能源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据介绍,CRESP一期合作从2006年开始,为期5年,共投入资金4022万美元。根据专家评估,项目的实施带动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增长超过90亿元人民币,年新增可再生能源产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世界银行高级能源专家王向东说,CRESP二期合作目标为更高效、更持续、更经济的规模化发展,把重点放在减少增量成本、提高效率以及加强上网和并网联系等三个方面。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整个能源结构互相配合、互相适应,需要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和煤电的发展,使整个系统有序运行。”梁志鹏表示,这将是CRESP二期合作研究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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