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种子产业竞争现状及投资商机研究报告》
1、有利因素
(1)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2008 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纲要(2008-2020 年)》,纲要指出,到2020 年粮食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提高生物育种的研发能力和扩繁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粮油品种。
2012 年,《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0 年,建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培育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前五十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等。
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通过,并从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新《种子法》将“政府扶持措施”单独列为一章,将国家加大对种业发展的多方面支持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2016 年,《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加快推进海南、甘肃、四川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
(2)优质玉米种市场潜力较大
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粮食供需缺口未来将长期存在。在耕地总面积难以大幅提高和劳动力总量呈下降趋势的背景下,提高粮食单产成了唯一出路,因此对增产贡献率最高的良种需求强烈。由于当前我国玉米播种面积增长空间有限,未来玉米种子市场规模的增长最主要依靠优质玉米种子对传统玉米种子的替代。
优质玉米种子对传统玉米种子的替代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
第一,在 2015 年12 月25 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首次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明确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其中,降成本是指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未来随着我国土地流转改革的加速,规模化农业生产的推进,对适宜规模化生产、具有优良抗病虫能力的优质玉米种子的需求则更为强烈。
第二,随着新《种子法》的推出与实施,国家将会通过更加严厉的市场监管和处罚打击种子市场的各种侵权行为,有力保障优质种子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合法权益,国家对市场的政策调整也有利于优质玉米种子价格免受劣质或者假冒玉米品种的低价竞争的影响。农业规模生产的推进、国家农业政策的有力保障等将有利于优质种子的选育、生产与推广,从而有利于研发能力强、种子质量优的种子企业发展,而研发实力弱、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将会被逐步淘汰。
(3)种质资源较为丰富
根据《2015 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截至2014 年12 月底,我国作物种质资源长期保存总量达到45.45 万份,居世界第二位。种质资源保藏中心已累计向全国92 个科研及教学单位和企业提供水稻种质资源6,762 份次,向全国29 家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提供小麦种质资源1,595 份次,向全国48 家单位和企业提供玉米种质资源1,033 份次,向全国57 家单位和企业提供大豆种质资源4,879 份次,这些资源在育种材料创制和品种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种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将会加大对基础性研究的投入以及对商业性研究的保护力度。
(4)产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通过种子工程引导,国家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研发改良、品种区域实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种子质量检测体系等五类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进行持续投入,相继建成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农作物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分中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种子加工中心、农作物(原)良种繁育基地(场)等。产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有力地提高了种业进行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渠道以及绿色通道的审定进度,强化了种业社会服务体系,为培育一批代表性的优质种子企业奠定了基础。
2、不利因素
对于中国种子企业而言,行业发展存在以下不利因素:
(1)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
2016 年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其中,对假种子处罚方面,新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由违法所得的5~10 倍提高到10~20倍;增加了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者的禁业规定。特别是将新品种保护单列为一章,规定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但是,生产假种子及套牌种子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使得正规种子企业推广产品和市场竞争中遭遇阻力。
(2)外资企业对国内市场冲击较大
20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后,农作物种子市场逐步放开,美国孟山都(Monsanto)、美国杜邦先锋(Pioneer)、瑞士先正达(Syngenta)、法国利马格兰(Gr.1imagrain)等跨国种业公司陆续进入我国玉米等粮食作物育种和种子生产经营领域。美国杜邦先锋公司的先玉335 玉米品种,曾一度成为全国第三大种植品种。国外知名跨国种子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等优势,通过投资、贸易和合作研究等方式进入我国种业市场,在抢占国内种业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使我国在种业领域具有的优势技术和资源领先优势丧失的风险加大,国内种业优胜劣汰、产业整合的进度必然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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