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污水排放量约占农副食品加工业的 1/3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是轻工领域有机污染比较严重的工业之一,污水排放量大约占农副食品加工业的 1/3。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每吨产品废水排放量有较大程度的降低,但随着产品产量的增长,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仍有增长的趋势。屠宰行业及肉类加工主要是水污染,废水各项指标排放量占农副食品加工业比例基本都超过 30%,废气排放量占比相对较低,一般在15%以下。


二、如何理解 10 万头及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和 10 万头以下的管理差异?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规定了“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及以上、肉牛 1 万头及以上、肉羊 15 万头及以上、禽类 1000 万只及以上的企业实施重点管理”,其他实施简单管理。
管理差异的存在不代表是否需要排污许可证的差异,根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实施简单管理的排污企业,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即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以下的企业也是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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