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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分析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12-2016
中国聚光光伏(CPV)市场竞争格局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12-2016)
文章导读:美国商务部就曾做出初裁决定,向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介于2.9%-4.73%的反补贴税,另征收31.8%最低反倾销税。对大多数中国制造商来说,最终判决要比此前宣布的初步判决更为严重。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产能严重过剩、内需开拓不足,外需受欧债危机影响的同时也因受欧洲及美国的“双反”裁决影响也尽显疲软。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无疑给当前开拓光伏国内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但此举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救市”。
2012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太阳能面板制造商征收关税作出终裁决定,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且针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
在此之前的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就曾做出初裁决定,向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介于2.9%-4.73%的反补贴税,另征收31.8%最低反倾销税。对大多数中国制造商来说,最终判决要比此前宣布的初步判决更为严重。
美国等国政府对中国光伏产品有任何的不公正举动就能给我国光伏产业带来“地震”,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光伏产品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来自海外。
目前,我国光伏产品的海外市场主要以欧洲为主,亚洲次之。数据显示,2011年欧洲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了56.94%左右,亚洲和北美洲的所占份额分别为21.15%和16.54%,分居第二和第三位。自2011年以来,我国光伏行业不断受到欧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而欧债危机的影响又导致欧洲等市场的需求疲软,这让主要依靠海外市场消化产能的我国光伏产业形势严峻,产能出现严重过剩。
前瞻产业研究院光伏行业研究小组分析认为,在海外市场需求疲软与接连遭遇制裁的情况下,积极布局下游、开拓内需成了我国光伏产业的新出路,但即使是出路也绝非坦途。
目前,并网消纳是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开拓内需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在2012年9月初,由国家电网公司上报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将简化分布式系统审批手续,如380伏低压接入的用户端的发电系统,规模300千瓦以下的,如果申请做分布式系统,可直接向地市级的电网公司客服中心申请,地市级的电网公司客服中心可直接受理,而且免费进行接入设计。而且地市级的电网公司的营销部就可以审定接入方案,地市级的发展部就可以出具接入电网的意见书,也就是入网通知。这一系列政策如果得到批准后,那么对并网式发电就开了绿灯,只需要签订用电供电合同,入网手续将大大简化。
2012年9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明确了第一期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万千瓦。《通知》指出,国家对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国家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项目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计量和代发补贴。
分布式发电,是指发电功率较小的模块化,分散式,布置在用户附近的高效、可靠的发电单元。这一项目的启动无疑给当前阴霾笼罩下的光伏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如果以每个省(区)申报不超过500兆瓦、全国31个省(区、市)来测算的话,总装机量的上限将达15G瓦。15G瓦的总装机量很可能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前瞻以此推算,每年预计可能将增加1G瓦到2G瓦的安装量,2012年和2013年国内的光伏市场需求确实将会有所提高。
前瞻产业研究院光伏行业研究小组分析认为,虽然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对我国光伏产业来说的确是利好消息,但理解成“救市”未免过于简单。目前分布式电站仍处于前期摸索阶段,其商业模式、与地方电网的连接方式、政策的时效性、项目开发包括屋顶选择、融资、项目申报,再到项目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建成后的运行和管理,卖电、补贴如何兑现等是个很细致、很繁琐的系统。成熟的投资条件、较强的政策操作性及完善的配套方案或许才能让光伏产业从分布式发电领域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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