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产量应达到 12 亿吨标准煤
根据我国政府 2015 年在巴黎国际气候大会上所作的承诺,到 2030 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达到 20%。“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耗量由 2010 年的 36.1 亿吨标准煤增长至 43 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 3.6%。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我国能源消耗量将控制在 50 亿吨标准煤以内,预计年均增长 3%。由 2020 年至 2030 年,假设能源消耗量年均增长 2%,则到 2030 年我国能源消耗量预计将达到 60 亿吨标准煤左右。按非化石能源产量占能源消费总量 20%计算,到 2030 年国内非化石能源产量应达到 12 亿吨标准煤。
我国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天阳能及生物质能发电等几类。根据国内主要清洁能源供应商预测,为了达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 这一目标,在考虑最大发展潜力下,到 2030 年除核电外其他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能够达到 12.2 亿千瓦,发电量可达 8.7 亿吨标准煤。由此推算,2030 年全国核电机组发电量应达到 3.3 亿吨标准煤,约占一次能源消耗量的 5.5%。以 7000 小时发电小时数推算,对应核电装机规模应达到 1.5 亿千瓦,是目前在运及在建机组总规模的 270%。
核电机组至少需要五年的建设周期,因此为实现 2030 年在运核电机组装机规模 1.5 亿千瓦的目标,在 2025 年之前应开工建设 0.95 亿千瓦核电机组。假设 2025 年之前每年新开工建设一千万千瓦核电机组,即 7~9 台核电机组(以目前主流三代核电堆型预测),则到 2030 年我国在运行核电机组装机规模将能够达到 1.5 亿千瓦,如果在 2025 年之后维持这一发展速度,则到 2030 年总装机规模能够达到 2 亿千瓦。如年均开工量为八百万千瓦,即 5~7 台核电机组,并持续到 2030 年,则到 2030 全国核电总装机规模可达到 1.5 亿千瓦,但在运机组装机仅为 1.2 亿千瓦,低于预期目标。基于上述预测,同时考虑国内核电行业现状,我们认为未来十年我国每年至少将新增建设 6~8 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高峰期将有 40 台机组同时在建。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