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改造高峰将至。
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是未来几年火电行业的发展方向,按照近两年火电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速度,我国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预计将在”十三五”期间完成,随后将迎来火电行业超低排放装备不断淘汰更新的发展阶段。
火电厂实现超低排放不仅能够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还能增强我国火电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国内其他非电行业实现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指引。
火电厂超低排放工艺路线的选择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判断,一般为除尘脱硫脱硝等单元工艺的组合,为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对原有工艺单元进行改造升级是比较便捷的选择,当然也可引入全新工艺来达到目标。
目前,烟尘超低排放一般通过增加湿式电除尘器实现,也可将电除尘器升级改造为低低温电除尘器或电袋复合除尘器,还可采用电凝并技术、高频电源技术、旋转电极式电除尘技术等提高电除尘效率;脱硝超低排放一般通过增加催化剂层数实现;脱硫超低排放则一般通过原有工艺增效(增加喷淋层、串联脱硫塔、优化气液流场反应条件等)来实现。目前,逐步成熟的超低排放工艺路线已经为超低排放的迅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脱硫废水零排放。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火电厂脱硫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但目前国内鲜有真正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的电厂,且全国 90%以上的电厂采用湿法脱硫工艺,脱硫废水产生量巨大,因此未来脱硫废水”零排放”市场空间巨大,在未来几年这一市场将逐步释放,估计”十三五”期间脱硫废水处理市场在 1,000亿元左右。 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及废催化剂处置。
SCR脱硝催化剂的使用年限一般为 3~5 年,在未来几年,将会有大量脱硝催化剂陆续达到使用年限失活。
目前,2012年前安装的脱硝催化剂已达到使用年限,开始进入更新阶段,估计总量约 10万 m3,估计到 2018年需要更新的脱硝催化剂将达到 25万 m3。直接采用全新脱硝催化剂更新失活脱硝催化剂成本较高,目前已有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储备,因此可以再生失活脱硝催化剂后继续投用,直至催化剂再生效益已没有吸引力后,再将废催化剂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失活脱硝催化剂的再生技术可使催化剂活性恢复到新鲜催化剂的 90%以上,从而有效延长催化剂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新鲜催化剂的成本,并减少废催化剂的处置费用和给环境带来的二次污染,实现资源的可循环利用。
目前在失活催化剂再生过程中,还存在 SO2氧化率较高、废水处理、部分不能再生和最终废催化剂的最终处理处置等问题,需积极开发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技术。
“十三五”期间,失活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和废脱硝催化剂的处理处置必然成为热点。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大量废弃脱硝催化剂的产生将对我国环境质量形成巨大压力,其妥善处理处置必然稳步推进。 Hg、Pb、SO3 等协同控制。”十二五”期间国家已经对 Hg、Pb、SO3 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提出了要求,随着绿色发展的推进,”十三五”期间将逐步落实 Hg、Pb、SO3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
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服务。
“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仍将保持年均约 20%左右的增速,市场空间巨大,涉及行业众多,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易于提高环保工程运维质量管理,提高环保工程的专业化运维水平。随着我国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几年各行业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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