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核电用泵属于先进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12月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其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核电站建设”、“清洁能源发电机械设备制造(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潮汐等)”等均被列入鼓励类目录。同时,核电已经明确被列入国家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能源产业。
2006年2月,国务院国发[2006]8号文件《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建设和完善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等新型能源装备,满足电力建设需要。对列入国家发展重点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专项进口税收政策,对国内生产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或实行先征后返,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对国产装备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仍需进口的,作为过渡措施,经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核,以逐步降低优惠幅度、缩小免税范围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继续给予进口优惠政策。
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将核电纳入了国家电力发展规划,部署了未来15年核电产业的发展计划。到2020年,我国核发电能力将增加到4000万千瓦。并对以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及投资优惠:①国家确定的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和国内承担核电设备制造任务的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实施进口税收政策;核电投产后,对核电企业销售环节增值税,采用现行办法,先征后返。
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②国内承担国家核电设备制造自主化任务的企业,进口用于核电设备生产的加工设备和材料,核电工程施工所需进口的材料、施工机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③核电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国家根据可能,对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核电企业采用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2009年2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依托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在核电领域,要以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阳江、浙江方家山和三门、山东海阳以及后续核电站建设工程为依托,推进二代改进型、AP1000核电设备自主化。在涉及到国家重大投资的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提高设备的国产化率。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和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6月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包括核电用泵在内的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和制造都名列其中。2015 年初,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工程的 5、6 号机组,已在政府层面完成所有审批程序,成为两年多来第一个核准的新核电项目,这标志着中国核电项目的正式重启。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6-2022年中国核电泵市场运营态势与盈利战略分析报告》
2016年1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按照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到2020年,中国大陆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力争形成能够体现世界核电发展方向的科技研发体系和配套工业体系,核电技术装备在国际市场占据相当份额,全面实现建设核电强国目标。”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针对核及核电相关领域技术,提出如下要求:针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加强前瞻布局,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领域,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针对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提出:“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能加快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开发能力,提高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国民经济发展迅速,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需求迫切
随着我国进入重化工业化时期,电力需求高速扩张。同时,国民经济对能源、电力需求的高速扩张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核能作为一种安全、清洁、经济、可靠的能源,技术已经成熟,安全可靠性得到了实践验证,供应能力较强,已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核电发展,发挥核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更大作用,是我国电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现阶段电源结构中,火电比重过大。这种格局不仅受到资源储量和开发的制约,而且受到环境容量和运输能力的严重限制。我国一次能源集中在北方和西部,而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却缺乏常规能源。加快核电发展,构造“北煤、西水、东南核”的国家能源新格局,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运输压力,对提高能源效率和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发展核电,对保障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快速增长,具有突出的作用。
(3)环境保护的要求
核电是一种技术成熟的清洁能源,与火电相比,核电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二氧化碳。以核电替代部分煤电,不但可以减少煤炭的开采、运输和燃烧总量,而且是电力工业减排污染物的有效途径,也是减缓全球温室效应的重要措施。
大规模发展核电,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将推动整个核电行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1)产业政策调整影响较大
中国核电起步较晚,步伐较快。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具备了自主设计建造大型压水堆核电站的能力,以压水堆为主的核电技术初步形成产业。
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世界范围正在对福岛核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经验反馈,各国对核电发展将持更加审慎的态度。我国政府对今后核电的发展也持谨慎态度。
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①立即组织对中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②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③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④暂停审批新核电项目。因此,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直接影响核电用泵行业的发展。
(2)具备核电用泵专业经验的人才不足
核电行业对专业化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目前我国拥有核电用泵专业经验的人才不足。同时,核电用泵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较长,需要经过多年的工程经验积累和培养(3)社会民众普遍的惧核心理
由于普通民众对核科学技术了解的不足,以及历史上发生的核电站事故所导致的极其严重后果的影响,社会民众普遍存在惧核的心理,给未来核电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潜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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