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国P2P行业或将大洗牌 资金存管成最大杀手锏。平台回归信息中介本质,行业或将大洗牌。《办法》对网贷机构信息中介、资金存管、借款限额、经营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办法》为 P2P 行业监管要求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边界,P2P 平台便难以抱着侥幸的心态试探监管底线,从这一层面来说,《办法》更像是一剂助力 P2P 行业洗牌及重建的加速剂。
参考《2016-2022年中国P2P网贷行业运营格局现状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平台回归信息中介本质,行业或将大洗牌。《办法》对网贷机构信息中介、资金存管、借款限额、经营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办法》为 P2P 行业监管要求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边界,P2P 平台便难以抱着侥幸的心态试探监管底线,从这一层面来说,《办法》更像是一剂助力 P2P 行业洗牌及重建的加速剂。其中,13 条红线和资金存管对 P2P 行业的影响最大,13 条监管红线使得 P2P 平台回归信息中介;资金存管成为行业洗牌的最大杀手锏。
13条监管红线下 P2P 债权转让、混合经营等多业务模式受阻,第一,《办法》明确平台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线下债权转让模式不可持续;第二,禁止平台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同时禁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在此监管下 P2P 平台在资产渠道的开发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纳入种类不同互联网金融产品来打造互联网金融生态链;另一种则是通过与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合作获取线下非标资产债权/收益权,将这些优质资产债权/收益权筛选、打包、重组、分割后在P2P 平台进行销售,目前这两条主要的资产获取渠道都被明文禁止;第三,风险准备金担保模式面临整改,长债短融业务模式也被明令禁止;在这些禁令下未来 P2P 发展必将回归信息中介的角色。
资金存管方面,目前与银行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 60 家左右,幵且 8 月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的 P2P 资源以及银行存管业务的资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另外,《指引》还叫停了“联合存管”模式,网贷资金存管被划下监管红线几乎会降 80%的平台拒之门外,或将成为行业洗牌的“杀手锏”,一些风控、合规性不高、规模较小的平台极有可能被加速淘汰。
短期对银行影响有限。对银行来说,主要受益三点,但是影响有限,第一,部分 P2P 借款人回流银行,但网贷平台的借款人一般信用级别较低,不符合银行的资信要求,对银行的吸引力本身不大;第二,P2P 资金回流银行,但体量不大,截止 2016 年 7 月末 P2P 行业贷款余额为 6567 亿元,进低于金融机构存款体量(截止 2016 年 7 月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 147 万亿);第三,资金存款收入。《办法》明确资金存管方只能是银行,但存管收入贡献有限,我们测算的存管收入约 13-33 亿元(按照 2016年 7 月末 P2P 行业 6567 亿元贷款余额和 0.2%-0.5%的存管费率计算),幵且新规实施后,规模可能大规模缩水;另一方面银行做为托管行需要承担一部分风险,部分对冲存管收入,因此整体而言对银行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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