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作品具有特殊性,根据立法环境和实际情况,我国提出要明确对国内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界定,构建合理的数字音乐付费制度,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音乐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和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数字音乐盗版经历了三个阶段。2000年-2010年为盗版成长期,实体音乐发展到数字音乐,盗版数字音乐服务普遍存在;2011年-2014年为盗版转型期,数字音乐尝试在正版化取得一定成果;2015年至今为盗版打击下沉期,2015年起政府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以及流媒体平台的崛起壮大实现了音乐版权环境的净化,推动数字音乐正版化发展。
数字音乐版权上游主要包括唱片公司和音乐工作室,中游为版权平台,下游分为ToC、ToB两部分,ToC端音乐分发方如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APP,ToB端包括内容制作、广告营销、终端内嵌、商超公播等。上游将版权授权给版权平台,再授权给音乐分发方,最终分发至下游用户。
我国音乐版权市场收入主要包括音乐著作权协会、唱片公司、经纪公司、版权代理商等版权方通过音乐转授权或版权售卖所获得的收入。近年来我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呈增长态势,2018年我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为188.3亿元,同比增长30.3%;2019年我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为240.6亿元,同比增长27.8%;2020年我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预计达到281.7亿元,同比增长17.1%.
2018年我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规模为76.3亿元,同比增长60%;2019年我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规模为103.8亿元,同比增长36%;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35.5亿元,同比增长30.5%。
在政策的严控下,过去数字音乐盗版泛滥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为此后健康、规模化的商业发展夯实基础。流媒体平台也在推动中国音乐版权保护进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首先,流媒体音乐平台的广泛使用大幅降低了盗版数字音乐下载频率,减少了盗版CD的使用率;其次,流媒体平台进行版权保护和运营提升了用户的音乐付费习惯。截至2019年,腾讯音乐付费会员规模达到3100万,成为全球第三大音乐流媒体平台;最后,流媒体平台促进版税分发,集中化的平台便于音乐版权所有者进行版税收取与追责,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规模逐年提升。2018年我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为3877万人,同比增长41.1%;2019年我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为4772万人,同比增长23.1%;预计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将达到6183万人,同比增长29.6%。从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规模和增速来看,未来我国数字音乐付费率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现状分析报告-市场竞争现状与发展动向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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