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文化娱乐服务行业竞争现状及十三五竞争战略分析报告》
1、有利因素
(1)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着眼解决引领互联网娱乐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互联网娱乐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产业集聚,有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国家政策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引导力量,为互联网娱乐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资料显示,2015 年中国网络经济营收规模达到11,218.7 亿元,增长率47.3%。其中PC 网络经济占比约61%,移动网络经济占比约39%,同时预测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在2018 年将达到约27,000 亿元,移动网络经济市场营收规模将达到约16,000 亿元,发展前景良好。
(2)移动智能终端、移动宽带、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助推移动娱乐消费增长
4G 移动宽带与智能移动终端的广泛普及,使得移动文化娱乐产品的种类从传统短信、彩信等升级为移动阅读、移动游戏、移动音乐等新型移动互联网娱乐内容产品。同时,用户对娱乐产品消费体验的提升及移动支付技术的成熟完善,也推动了用户对移动娱乐产品付费意愿的增加。未来,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移动宽带的普及,移动支付技术的日趋完善,移动端娱乐消费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电信运营商业务不断涉入移动互联网娱乐内容平台
娱乐产品一直是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不断推出与互联网娱乐产品相关的移动应用商城和业务平台。中国移动设立的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整合旗下音乐、视频、阅读、游戏、动漫五大基地业务,积极应对4G 模式下用户消费习惯的改变,深度布局互联网娱乐业务发展;中国联通推出沃邮箱、沃门户等业务,在互联网娱乐业务领域进行积极布局。电信运营商作为互联网娱乐产品重要的发行渠道,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娱乐业务加大了布局力度。依托电信运营商多年合作优势,公司业务有望伴随电信运营商共同发展。
2、不利因素
(1)市场参与者良莠不齐扰乱行业竞争秩序
早期阶段,移动文化娱乐服务行业进入门槛不高,造成大量企业涌入此行业。
由于各企业经营风格和理念不同,行业内参与者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部分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通过利用涉黄、涉赌等违规经营的方式获取收益,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并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2)行业经营环境较大程度受监管环境的影响
移动文化娱乐服务行业受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监管部门对监管尺度的把握会对整个行业的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监管部门加大对行业监管力度,将不可避免的导致部门消费者消费意愿降低,从而对行业经营环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用户消费习惯的快速变化
随着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用户的消费习惯在不断在被改变或重塑,用户在智能手机的娱乐时间更长,但用户娱乐的方式更加多元化,以电信运营商为基础的移动文化娱乐产品受到了各种APP 应用程序等产品的挑战,电信运营商在主动探索新的移动文化娱乐产品,也对行业内的合作伙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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