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尤其是生物饲料在整个饲料行业中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我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行业已开始大量利用生物技术,需要动物营养学、生物工程、基因工程、发酵工程、微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研发人才协作,在制剂技术、发酵技术、酶工程技术、植物药提取技术等方面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同时,新的饲料添加剂的研究和开发周期较长,技术含量较高,而且国家对食品安全也日益重视,使得本行业新产品研发创新难度增大,并且国家对依法获得注册的新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排他性保护。上述因素也使得潜在进入者难以通过新产品研发或仿制进入本行业。
此外,由于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下游产业主要是饲料加工业及养殖业,而饲料技术需要根据动物营养需求变化及国家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优化饲料的配方,这就要求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方能维持持续的竞争优势,这本身已经构成了众多中小型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做大做强的技术壁垒。
2、行业准入壁垒
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养殖环境的保护等问题,因此,国家在行业准入、生产经营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加强对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监管。目前我国对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其中,生物饲料须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须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取得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文号批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文号批件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研制的新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由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同时公布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要求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还需要取得农业部颁发的GMP认证证书,拥有符合GMP认证要求的厂房、设备、管理体系和人员配备等。
新进入的竞争者能否通过上述准入程序,以及通过准入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申请时间周期较长,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较为严格的行业准入壁垒。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饲料行业市场运营现状调查与未来发展方向研究报告》
3、品牌和营销壁垒
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将直接影响下游客户饲料加工企业饲料的质量以及最终用户养殖户的使用效果。因此,对于饲料加工企业而言,为了保证饲料的使用效果,一旦其认可某个品牌的饲料添加剂,通常不会轻易更换,对于大型饲料厂商更是如此。因此,企业产品品牌一经形成,就成为企业重要市场竞争力,新进入的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品牌影响力,以及取得客户的信任。
同时,现有的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客户营销渠道以及配套服务体系已经形成,尤其拥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具有良好市场服务意识的销售团队,具有明显的先发竞争优势。此外,由于下游养殖集约化及饲料加工业企业兼并整合趋势明显,饲料添加剂的客户逐渐大型化,迫切要求饲料添加剂企业提供综合化解决动物健康的能力显著,否则很难与大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品牌美誉度、成熟有效的营销渠道、优秀的销售团队以及综合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和大客户服务能力将构成新进入者的壁垒。
4、资金和规模壁垒
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一般情况下,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从技术研发、生产到最终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需要投入较长的时间,以及大量的资金、人力和设备等资源。一方面,企业在前期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生产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等方面的投资金额较大,且从开工建设、设备选型到生产工艺测试,再全面投产,最终进行市场推广,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企业日常运营还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因此,企业在前期的生产和运营需要较高的初始成本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生物饲料及药物饲料添加剂尤其是生物饲料的生产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即只有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后,企业方可实现盈亏平衡,才能具有足够的实力维持公司在研发、生产线改扩建、环保等方面的持续投入。
因此,新进入的企业面临资金较高的资金投入壁垒以及短时间内无法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壁垒,从而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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