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VOC治理催化剂市场运营现状及十三五投资定位分析报告》
①国内VOC 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
VOC 来源复杂,大体上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主要包括森林火灾、火山喷发等非生物过程,和植被、农作物呼吸、土壤微生物呼吸等生物排放,目前属于非人为可控范围。人为源主要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业源等。移动源是指汽车、轮船、飞机等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排放。
生活源VOC 排放对象复杂,包括建筑装饰、油烟排放、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服装干洗等等。工业源VOC 排放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比如化石燃料燃烧、废气物燃烧、溶剂使用、石油存储和转运、工业过程等,具有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局部空气质量的影响显著。
据估算,VOC 自然源全球年排放量11.5 亿吨碳/年,而VOC 人为源全球年排放量1.42 亿吨碳/年。从排放量来看,全球范围内自然源的排放量要远大于人为源排放量。与全球情况不同,中国研究显示,国内年均VOC 自然源排放量达到1,090 万吨,人为源排放量达到1,510 万吨,人为源排放较自然源约高39%。
目前,中国与全球情况不同,国内VOC 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 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的治理迫在眉睫。
②VOC 排放标准趋于严格化
在石化行业,美国针对VOC 不同种类污染物制定不同排放标准,而国内由于起步较晚、技术不够成熟,目前仅将非甲烷总烃作为总统计口径予以监测和控制,其排放不超过120mg/m3。未来国内石化行业VOC 排放标准将趋于严格,在《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就规定现有和新建企业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不低于95%;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现有和新建企业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不低于97%。随着监测技术不断成熟,国内将和美国一样针对不同种类污染物提出不同排放标准,从而大大推动石化行业VOC 治理市场的发展。
储运领域VOC 治理主要针对码头、油库、油站的油气回收。目前国内码头、油库和油站的油气排放参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油气排放浓度限值均为25g/m3。未来国内针对码头、油库、油站储运不同环节包括将制定不同排放标准,且标准将趋于严格化。2014 年8 月,天津市环保局发布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已经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行业的VOC 排放浓度限值提升为100mg/m3。
③VOC 污染治理领域(含油气回收)市场规模预测
根据国家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 亿元,其中,工业VOC 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400 亿元,油气回收项目投资需求约215 亿元,合计投资需求达615 亿元。
2014 年12 月5 日,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到2017 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 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 监测监控体系,VOC 排放总量较2014 年削减30%以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在2015 年(第十三届)水业战略论坛上表示:在大气方面,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把工业烟粉尘、VOC 纳入到总量控制中。“十二五”期间重点行业VOC污染治理领域涉及1,311 个项目,所需投资约为400 亿。当前,大气治理政策逐步加码,VOC 对主要污染物PM2.5 具有较大贡献度,且国内VOC 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国内“十二五”后半段至“十三五”期间,VOC 治理将成为工业大气污染源整治的重中之重,市场空间巨大,保守估计约为500 亿元。
油库、油站油气回收领域国内现有3,000 多个油库和12 万个油站。伴随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及原油战略储备的建设,国内未来需建设的油库、油站数目将逐年增长。但油气回收系统在国内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饱和率只有20-30%,这无疑将为油库、油站油气回收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同时,国内码头油气回收处于萌芽阶段,国内约有300 至400 个油码头,平均每个码头油气回收装置在2,000 万元,市场规模约为60 至80 亿,《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在制定当中,颁布之后将大大刺激码头油气回收市场。“十二五”规划中油气回收项目投资需求约215 亿元,未来伴随油站、油库油气排放提标和码头油气回收市场放开,保守估计油气回收领域“十三五”期间市场规模约为3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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