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准入管制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准入管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立证券公司需要行政许可。《证券法》要求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二,经营各项证券业务均须获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券法》明确规定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另外,证券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须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获取相应资格。
第三,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监管。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结合市场影响力对其进行分类评级,并将新业务、新产品的试点资格与评级结果挂钩。对于管理规范、在分类监管中评级较高的证券公司,其保持现有业务优势的持续能力较强,获得创新业务资格的可能性也较大。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7-2022年中国证券产业现状调查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2)资本进入壁垒
证券业属于资本高度密集型行业,监管机构已经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机制,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提出较高的要求。从竞争角度来看,资本实力也将成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证券法》对证券公司从事不同业务所需要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中任何一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中任何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3)专业人才壁垒
除上述壁垒外,证券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专业型的人才,如一般人员都要求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此外,还有要求相对更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要求。高素质人才和优质服务构成了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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