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注册制”替代“审批制 我国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进入快车道。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虽然在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且行业整体流动性水平良好,但主要资金来源从为同业借款,易受同业融资市场变化影响。
参考《2017-2022年中国证券信息化市场竞争态势及十三五投资决策分析报告》
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虽然在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且行业整体流动性水平良好,但主要资金来源从为同业借款,易受同业融资市场变化影响。
其实,通过资产证券化渠道获得资金是解决汽车金融公司资金需求的重要方式,但是我国汽车金融的资产证券化一直没有成为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主要原因是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采用的是审批制,审批周期一般比较长,进高于国际成熟市场中采用的注册制所需要的时间。
这一问题在 2015 年正式获得解决,2015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公告,公告称,已经取得监督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批量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机构注册发行信贷资产正式施行,这将大大促进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早在 2008 年,汽车金融公司的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一直发展到 2014 年,共有 7 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发行规模仅为 78 亿元。
但是,我们看到,2015 年全年,共有10 家汽车金融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达到 224 亿元,较 2014 年增长 1.9 倍。
并且,监管机构为解决汽车金融公司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除了简化了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手续之外,还完善了发行金融债券的准入门槛,这也直接推进了汽车金融债券的发行规模的增长。
2014 年,只有 1 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汽车金融债券,发行规模 15 亿元,而 2015 年共有 5 家汽车金融公司获批获得 130 亿元金融债券发行额度。
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发行债券规模(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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