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托育托管行业分析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发展定位研究》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口素质大幅提高,中心城区人口持续疏解,人口城镇化率继续上升,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人口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列表
要点 |
重点内容 |
人口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 |
“十三五”时期,全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重从24.70%提高到31.10%。到“十三五”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06年,均高于期初水平。 |
人才引育成效明显 |
截至2020年底,累计引进各类人才35万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7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1万人。 |
人口健康状况继续改善 |
到“十三五”末,全市已连续15年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十三五”时期,户籍人口人均预期寿命从81.33岁提高到81.91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17.42%提升到28.52%。 |
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取得明显成效 |
“十三五”时期,中心城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下降至29.30%,人口密度减小。环城四区人口快速增长,占全市比重达到28.05%。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82.88%上升到84.70%。 |
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
调整完善户籍登记迁移政策,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和市内户口自由迁移制度,完善投靠落户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享有的服务和便利。优化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取消落户名额限制,共7.66万人办理了积分落户。 |
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水平。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制,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 |
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
“一老一小”问题有效缓解。积极推进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30%。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就业和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累计城镇新就业人口247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高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 |
主要目标
目标 |
内容 |
人口集聚能力增强 |
到2025年,常住人口达到150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净增长80万人以上。 |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
持续改善人口健康素质,户籍人口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2.38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及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及以下。努力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65%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3年。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
人口结构日益优化 |
努力提高生育水平,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范围(103~107)。促进人口流入,提高外来人口家庭化迁入比例。保持劳动力资源有效供给,持续释放人口红利。 |
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
继续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降低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占全市的比重,提高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人口集聚程度,基本形成“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提升外围五区城镇化水平。提高功能区人口职住平衡率,使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更加协调。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6%。 |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 |
不断推进教育、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显著提高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全市老年人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以上,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
专栏1:加快滨海新区人口集聚
专栏1:加快滨海新区人口集聚 |
促进滨海新区就业人口转化为常住人口。合理规划住房建设,创新住房供给制度,鼓励和支持建设多样化住宅,便利职工在滨海新区居住,解决滨海新区数十万就业人口往来中心城区问题,提高职住平衡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提升职工在滨海新区居住意愿。 增强滨海新区城市功能。加快教育、卫生等社会领域补短板,推进优质教育、卫生资源落户滨海新区。加快建设滨海新区对外交通体系,特别是与中心城区之间的快捷公共交通系统,进一步提高双城间通达率,不断扩大半小时、一小时交通圈覆盖范围,提升“滨城”“津城”交通便利度。 增强对市域外人口吸引力。提升滨海新区产业和公共服务的区域辐射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加快美丽“滨城”建设。充分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打造滨海新区教育、卫生高地。加强与国内双一流高校合作,共同举办产业学院和大学滨海院区,筹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打造与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相匹配的职业教育品牌,探索特色社区大学教育模式。推进无陪护医疗服务,发展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临终关怀等特色医疗服务,把滨海新区建成优质医疗资源集聚区。利用滨海新区对外开放程度高、跨国公司密集的优势,加强医疗领域国际合作,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 支持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实施更加积极有效开放的创新创业政策,加大在金融、服务、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市级创新性、突破性人才政策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吸引人才来滨海新区创新创业。建立校地合作机制,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创业提供快捷通道。简化紧缺人才招聘程序,给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多渠道建设人才公寓,鼓励人才置业安居。 探索实施“滨城”特色的居住证和户籍制度。以天津市居住证为载体,在“滨城”实施更加开放包容的居住证制度,扩大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范围,加大落户政策支持力度,增强“滨城”落户吸引力。 完善滨海新区人口管理体制机制。协调功能区和街镇的管理职能,落实“飞地”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事权划分。统筹就业管理与常住人口管理,充分利用就业信息,改进对常住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户籍人口、就业人口、常住人口、实际活动人口等不同口径的统计制度。 |
专栏2:“十四五”时期我市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专栏2:“十四五”时期我市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
到2025年,全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优先发展普惠托育,建成一批婴幼儿照护示范区、托育示范机构;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队伍,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深化医育结合,创新服务模式,形成符合本市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婴幼儿照护品牌。 完善托育设施建设。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时,按照不少于4托位/千人的标准同步配建托育设施。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将建设托育设施纳入提升改造类项目。按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米标准建设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设置托育服务区域。 拓展托育供给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支持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青年职工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引进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探索开展连锁化、品牌化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托育服务”。 加强托育人才培养。支持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校企合作,建设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建立健全托育岗位培训机制,完善培训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托育行业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
专栏3:“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基本社会服务标准
专栏3:“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基本社会服务标准 |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重由2020年的33.7%提高到2025年的60%。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满足率保持在100%。逐步调整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受益人群范围和补贴标准。对下列困难老年人按照评估确定的轻、中、重度照料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400元、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由市、区财政1:1负担。 1.本市户籍60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 2.本市户籍80岁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中的失能老年人; 3.本市户籍80岁及以上的农村无子女(包括未生育子女和子女已去世)且失能的老年人; 4.本市户籍80岁及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子女年龄达60岁及以上)中的失能老年人。 本市户籍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市户籍60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不含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获得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以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同时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经费由市、区财政4:6负担。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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