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招商引资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全景评估与发展潜力预测》显示,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等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利用外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列表
要点 |
重点内容 |
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 |
“十三五”时期,我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4万家,实际使用外资6989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61.8%和10.4%,五年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我国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6.7%提升至2020年的14.9%,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截至2020年底,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104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4万亿美元。 |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
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9%,占比从2015年的12.2%提高至2020年的28.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由2015年的23.7%提高至2020年的33.2%。服务业成为利用外资的主要增长点,年均增长4.4%,占比从2015年的69.8%提高至2020年的78.5%。 |
市场准入大幅放宽 |
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连续4年修订。全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减至33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减至30项。2020年首次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准入限制措施为27项。随着负面清单的逐步缩减,我国制造业已基本开放,金融、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有序放开。 |
管理体制深刻变革 |
在评估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基础上,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外取消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逐案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2020年,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颁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建立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报告等制度,取代商务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
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
国务院连续印发5份利用外资政策文件,从投资自由、投资便利、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布局、投资平台等方面搭建新时代利用外资政策体系。2019年整合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进一步修订,鼓励类条目增至1235条,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
开放平台更加多元 |
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数量由4个增至21个,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173项制度创新成果。2020年,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7.9%。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率先推进,形成122项创新成果,推广6批25项经验案例。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连续5年开展考核评价,加强动态管理,“十三五”时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占全国比重约20%。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平台投资促进功能,推动参展商变投资商。 |
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
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外贸外资协调机制,组建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关系不断深化,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期完成,新签和升级8个自贸协定,累计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功签署,为利用外资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
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
“十三五”时期,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总额14.1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六分之一;吸纳就业人数4000万人左右,约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十分之一;对外贸易总额达9.1万亿美元,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40%。外商投资企业有效助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带动我国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
“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专栏 2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促进工程
专栏 2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促进工程 |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境内再投资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投资人工智能、先进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端高新产业重点环节。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再投资融资需求、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要素保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列入地方重大推进项目计划,加强土地、能源、用工等要素保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企业纳入本地电力、燃气、用水等方面的政策保障范围。制定“点对点”劳务对接协作机制,满足境内再投资项目用工需求。 |
专栏 3 引资平台建设工程
专栏 3 引资平台建设工程 |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工程。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形成“1+N”示范试点布局。支持新增试点地区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开放,开展差别化探索,聚焦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物流运输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旅游服务、电信服务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充分竞争、有限竞争、自然垄断等领域竞争性业务准入限制。强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保障,推动试点地区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管理体制,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及时评估成效,选择创新性强、实用性好、市场主体反映积极的举措做法,总结形成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向全国推广。 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双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园区“双碳”目标管理,探索编制碳排放清单,明确园区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构建园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控制传统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风电、光电、地热等清洁能源,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制定园区低碳生产和入园标准,通过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低碳产业主导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提高园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动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优化交通物流系统,推动园区水、电、气、厂房、仓库等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开展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等新型技术研发和应用。 |
专栏 4 招商引资效能提升工程
专栏 4 招商引资效能提升工程 |
建立联动机制。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投资促进相结合,加强国内外政府机构、境内外行业组织以及重点企业等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服务地方“走出去”开展经贸投资促进活动。 强化产业链招商。加强产业基础分析梳理,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搭建产业链服务平台,强化产业链招商政策,围绕核心企业,吸引上下游相关配套产业,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 推动集群式招商。充分发挥各类引资平台的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式招商,深挖项目资源,做好新项目引进和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扩产工作,突出招强引优,形成重点产业集聚效应,实现产业优势向项目集群优势转变。 开展对口国别(地区)招商。推动多双边机制下的地方合作,指导各地依托合作示范区、双边产业园等地方性投资合作平台,结合重点国别(地区)产业优势,建立、完善对外合作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项目对接。 |
专栏 5 全流程外商投资服务提升工程
专栏 5 全流程外商投资服务提升工程 |
优化外商投资登记和外籍人员签证服务。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和信息报告流程,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质量,提升投资设立企业便利化水平。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提高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家属等各类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制度,促进签证申请便利化。 优化外商投资经营管理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各地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各地建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电子证照跨省互认。 优化外商投资专业服务。鼓励各地培育专业服务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运营、清算等环节提供法律、会计、报税等专业服务。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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