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巩固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巩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护工作,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居民高度满意的生态宜居型城镇。
巩固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优良。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强化城市道路扬尘、建筑扬尘等管控力度。严控油烟污染,持续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露天烧烤的有效监管,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管理,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继续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推进农村燃煤小锅炉整治。
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河长制,继续推进海棠河、藤桥东河、西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力度。完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做好预防工作,防治结合,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强化危废危化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强化医废回收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
持续强化生态保护和修护。严格生态控制线,细化落实相关保护责任。开展控制线内生态保育,严控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保护良好、安全的生态系统。推进内河流域的山、水、田、林、路、村庄等系统综合治理,做好河道清理、周边截污、护坡软化等工程,打造生态廊道。严控海水养殖,保证复湿、复林、复绿工作。加强对藤桥河口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物种保护,防范生态系统侵害。
提升城乡宜居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文明生态村全覆盖。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实现10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理。强化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加大公园、绿道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推进新型绿色城镇化建设。
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持续推进节约能源。严格执行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兴服务业。健全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
全面推进节约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健全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水资源开发,严格开采与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赤田水库饮用水源地核心区移民搬迁和退果还林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赤田水库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会商、协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居民点退出相应级别水源保护区的工作。
加强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改革示范区工作。加快建成法电长丰三亚低碳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海棠湾示范区项目,努力通过项目“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综合能源利用技术,实现辖区集中供冷和生活热水供应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能耗,努力把海棠区打造成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改革示范区。
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海岸带、海洋生态敏感区规划管控力度。实施更加严格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海、岛、岸、滩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提升海岸带综合管理水平,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落实《三亚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陆海同步治理,加强藤桥西河流域环境管理,减少藤桥西河入海污染物。提高近岸海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清理整治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
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落实《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积极实施国家海岸工程,保护岸线生态与景观资源。加强海洋环境治理,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系统、滩涂、入海河口以及红树林、珊瑚礁等自然生态系统。坚持实施近海禁养区退塘还林、退塘还湿、退塘还海。大力恢复修复受损海岸带生态系统,严守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评价。完善海洋环境监督机制,推进入海河流交接断面及海域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涉海部门年度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形成浓厚的生态保护社会氛围,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强化环保“黑名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行动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扎实推进文明城区,全面提升文明素养。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加快向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发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绿色节能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等。大力推广环保可降解包装物,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区绿色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升生态文明管理能力,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试验区。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生态文明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督查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推进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和长效机制。
提升生态文明管理能力。强化法律监督、行政监察,严格各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环境监察能力。加大区域环境监测力度,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水、大气、森林、湿地、海洋等的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基层节能、环保、土地、水、海洋、农业、渔业、林业等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区政府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各级主体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环保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凡是存在污染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审批方面不得立项(或备案),资源配置上不得给予土地供应。
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办法》,实行差异化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区企事业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健全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加大生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生态环境严重违法事件实行严格追究问责。
重大工程项目——生态文明建设 |
生态提升项目。海棠湾红树林酒店南北两侧公共绿地项目;海棠区水系景观工程;林旺片区街心公园项目;海棠广场升级改造项目;海棠湾亚特兰蒂斯南侧公共绿地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三亚市海棠区藤桥西河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三亚市海棠区铁炉港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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