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便利店:是指经营同一类别的商品和售后服务的若干便利店以一定的形式合并成统一的整体,通过企业外表形象的标准化、经营管理活动的专业化、组织人事规范化以及内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做到使复杂的商业活动实现相对的简单化,从而达到规模效应。
连锁便利店在价格体系上实行低价格、低利润、高周转经营;在销售方式上采取开架售货,顾客自选的方式,适应大量消费、大量销售、大量流通的新型零售流通手段。这正是促进零售商业和流通机构、现代化、体系化的“流通革命”。
一、发展历程
目前国内的连锁便利店主要为四类:日资店、本土投资店、大型商超迷你店、电商转型实体店。日系的7-11作为行业老大,目前在中国内地也只完成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成都和青岛的布局。
24小时便利店是长江以南典型的消费方式。在上海,2015年底有日系罗森便利店461家,顶新集团旗下的全家便利店接近1000家。这些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便利店,几乎让上海的中型超市销声匿迹。
业内统计显示,中国的便利店品牌超过260个。而在上海、深圳、南京等城市,便利店品牌都超过了10个。
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便利店进入起步发展阶段,消费者开始接受便利店的概念;当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时进入成长期,便利店的形态与顾客的需求开始结合;当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时进入竞争期,同业竞争加剧,品牌开始整合;当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时进入成熟期,品牌进一步集中,出现主导品牌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
二、发展特点
中国的连锁便利店业态起步于上世纪90 年代初期,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零售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00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新的《零售业态分类》,其中对于便利店业态的描述是“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并且在附表中对选址、商圈与目标客户、规模、商品销售方式与服务功能做了详细的描述,对于推动便利店业态的整体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样,在日本与美国也有针对便利店业态的定义以及对便利店经营特征的描述,以下将中日美三国针对便利店特征的描述进行了比较。
由此可见,各国的便利店业态在大部分属性上体现出一致性,但在细节方面均有独特之处。例如,日本规定了商圈的大小,体现便利店在日本高密度分布的特性;美国则将提供停车场、经营油品业务写入了业态特征中,体现了便利店与加油站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着中国便利店业态近年的飞速发展与行业创新,面向不同区域、不同商圈、不同客户群的更具特色的便利店不断出现,行业不断细分,一个针对便利店行业的分类标准正待出台。
三、市场规模
我国连锁便利店行业市场规模2013年约为861.3亿元,到2017年增长到了1332亿元。
我国连锁便利店数量近年来在逐年增长,2013年约为6.95万个,到2017年增长到了8.45万个。
四、发展趋势
1、集中度低,盈利能力分化。
我国连锁便利店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发达省份和内地的省会城市。外资便利店龙头,如7-Eleven、FamilyMart 全家、Lawson 罗森主要布局于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和部分重点城市;内资便利店主要在各自优势省份、区域内布点,如美宜佳主要在广东省、红旗连锁全部在四川省等。连锁便利店行业高度分散,CR4仅为31.4%,台湾和日本便利店CR4分别高达92.1%和90.5%。内资便利店的盈利能力整体好于外资便利店,主要原因在于:1. 内资便利店区域密集布点,外资便利店布局更为分散;2. 内资便利店普遍采用100%自营或加盟为主的模式;100%自营情况下,公司对门店具有完全控制力,易于统筹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内资便利店加盟模式下,盈利来源多样化,如加盟费(沉淀资金)、管理费、供货价差等。
2、资本踊跃进入,传统零售龙头布局便利店有望“后来者居上”。
中百集团、天虹商场、永辉超市(会员体验店)、苏宁云商(苏宁小店)、步步高(iBBG 便利店联盟)、怡亚通、顺丰等不同领域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纷纷加大了对便利店领域的投资。传统商业龙头布局便利店起步较晚,但有望“后来者居上”:1. 已具备商品供应链、物流、会员资源,布局便利店和原有业态形成协同;2. 主要采取直营和紧密加盟(收入分成、费用分担)模式,管理规范,易于标准化复制。
3、便利店业态前景展望
社区O2O 兴起,便利店入口价值突显。便利店和O2O 均是满足“宅、懒、馋、急、忙、老”六大需求,高密度、短半径、即时便利特性决定了便利店是社区O2O 的重要入口。同时,便利店和O2O 在供应链/物流/大数据协同效应突出:便利店的供应链和物流体系强化或弥补O2O 运营方的商品掌控力,并承担末端仓储与配送的功能;客群高重合度,大数据共享利于发挥规模效益、精准营销及拓展金融业务。
4、便利店“互联网+社区”的变现方式出现变化
价差+流量变现+大数据+金融。1. 价差:快消品供应链、物流体系供应加盟店或体系外门店,赚取价差及服务费等;2. 流量变现:在自身体系和合作方之间双向引流,自身体系可凝聚客流,促进连带消费,带动广告费、服务费等;向合作方导流,可收取佣金、扣点等;3. 大数据:为自身体系、供应商、品牌商等提供数据支持,用于精准营销,C2B 等;4. 金融:民营银行、第三方支付、消费信贷、小额贷款等,模式包括沉淀资金、佣金、利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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