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三五”期间就业促进成果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6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控制在5.2%,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2年提高到10.8年,技能劳动者总量由1.3亿人增至2亿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全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主要目标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现状与投资前景研究》显示。到2025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努力实现更大规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全国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55%;
专栏1:“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目标
资料来源:国务院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加快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
专栏2: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
1,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集道。
2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项目。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培训形式和内容。搭建数字资源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支持其根据自身实践和需求参加个性化培训。
3.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的机制,鼓励用工企业以商业保险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层次保障。
资料来源:国务院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专栏3: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重点任务
1.夯实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就业基础。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通过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创造更多本地就业岗位。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立足基础优势,加快培育产业链长、带动就业能力强的支柱产业,协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就业。
2.扩大特殊类型地区就业容量。以工代赈项目重点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优势资源基地,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精品线路。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强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培育接续替代产业集群,带动当地职工转岗就业。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改善生产发展和居民就业条件。
3.健全县乡村产业提升和就业促进机制。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在农业产业强镇、商贸集镇、物流节点布局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增强就业支撑。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信息产业,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创业。
4.加强人才扶持。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特殊类型地区和县乡村基层积极吸引人才流人,加大力度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创业人才。
资料来源:国务院
实施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功能,新认定一批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地方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等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地方进一步加快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持续推动省部共建。
专栏4: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1.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以县级地区为单位,对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创业载体等各类园区平台整合拓展、优化布局,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返乡人乡创业园配套设施,提高智能化、服务化水平。 2.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探索适合当地的返乡入乡创业发展路径和模式,通过承接产业转移、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式,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上下游产业全链条一体发展的返乡人乡创业产业集群。
3.强化资金支持。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因地制宜安排资金,支持返乡人乡创业园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支持返乡人乡创业园建设和返乡人乡创业企业发展。
资料来源:国务院
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加强户籍地、求职地、学籍地政策服务协同,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
专栏5: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1,岗位拓展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公开、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一批社区服务、科研助理、社会组织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高校毕业生新兵补充比例。 2.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广泛组织大学生实习锻炼。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加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培训。
3.精准服务行动。持续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24365校园网络招聘”、“千校万岗”、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推出线上直播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服务。举办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资料来源:国务院
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
专栏6: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
1.劳务品牌发现培育计划。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发现一批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大、未固定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引导形成劳务品牌。深人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的用工需求,打造一批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文化型、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2.劳务品牌发展提升计划。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健全劳务品牌质量诚信评价体系。
3.劳务品牌壮大升级计划。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劳务品牌特色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
4.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定期开展劳务品牌征集,组织劳务品牌竞赛,选树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项目,推出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开展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举办劳务品牌专业论坛。
资料来源:国务院
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
专栏7: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行动
1.建设一批就业服务站。在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建设就业服务站或专门服务窗口,掌握搬迁群众就业需求、意愿和技能等情况,做到动态精准帮扶。推广“就业帮扶直通车”系统,积极开展线上就业推荐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多岗位选择。开展培训进安置区活动,集中组织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能力。
2.就近就业支持计划。支持安置区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对接外部市场,大力发展配套产业,有条件的大型安置区新建、改(扩)建、提升一批配套产业园,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加大安置区以工代赈实施力度。
3.有组织劳务输出计划。将搬迁群众作为重点输出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省域内市际、县际协作等机制作用,拓宽搬迁群众外出就业渠道。
4.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安置区内的产业园对搬迁群众创办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一定奖补。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搬迁群众创业,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
资料来源:国务院
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并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放性,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
专栏8: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1,建设一批技工院校。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大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对西藏技师学院和南疆四地州技工院校予以倾斜支持。
2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政策,分层分级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3.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分层分级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带动作用。
4.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
资料来源:国务院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探索建设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专栏9: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千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产业园建设评估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培育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稳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构建全球服务网络。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培育建设一批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4.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劳务协作等服务。
资料来源:国务院
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
专栏10: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
1.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计划。支持用工密集的中心城市、劳动力密集的欠发达地区建设一批劳动力市场。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地区产业结构,建设一批专业性人才市场。支持零工需求较多地区建设一批零工市场。
2.就业服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在人口密集的村和社区设置就业服务站,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就业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对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组建就业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下乡、巡回指导等活动,引导专业力量下沉。
3.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就业监测系统、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平台等,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平台,实现全国各类就业创业信息的共享和联网发布。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
4.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确定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重点企业,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实施定点服务,通过专场招聘、劳务协作等多渠道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5,开展专项招聘服务系列行动。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春潮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招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促进供需匹配。
资料来源:国务院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探索进行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
专栏11:实施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能力提升计划
1.升级全国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将全国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入库,加强与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国家人口信息之间的数据比对联动,实现信息动态更新。
2.构建广覆盖的监测网络。加强移动通信、网络招聘、工业用电、企业征信等大数据应用,健全就业大数据监测系统。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城市,建立定点下沉、信息直报的监测点联络制度,跟踪监测经济运行、就业失业、工资收入、劳动力流动等变化趋势。
3.健全失业动态监测机制。优化监测企业样本结构,细分企业规模、性质等,按月分析岗位变化情况,研判企业减员风险。
4.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扩大劳动力调查样本规模,按月做好分省份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加强劳动力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
5.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开展就业岗位调查试点,细分区域、行业等,按月调查各类用工主体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逐步建成就业岗位调查制度。
资料来源:国务院(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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