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显示,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37万人、3546万人、6939万人、1069万人、692万人。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代缴、发放率实现三个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全省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80万人,特困供养人员26.7万人。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行业分析报告-产业竞争现状与发展机会预测》显示,“十三五”期间,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年均30万人次。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0.9%,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5.3%。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优先实施救助,城镇住房救助在保家庭达到4.4万户,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
2020年全省3.6万名留守儿童、24.4万名困境儿童得到关爱保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20年惠及55.9万名困难残疾人和71.7万名重度残疾人。健全完善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2020年惠及100多万老年人。实施孤儿明天计划、福彩助学和福彩暖冬工程。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截止2020年底,河北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58.2万残疾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52%,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6.1万人次残疾人得到照护和托养服务。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达到100%。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低保范围,医疗救助7万人次,临时救助2.9万人次,解决住房困难5262户。坚持走访慰问常态化、全覆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622万人次。
河北省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十四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6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1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2万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左右和70%左右。
主要工程 |
相关措施 |
社会保险重大工程 |
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联动,坚持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监察执法四管齐下,实现与税务、财政、市场监督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法依规将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推动落实国家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探索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程。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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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规范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政策体系,形成稳定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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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工程。建立常态化部门间数据比对机制,做好本地系统与人社部持卡人员基础数据库、社保比对查询系统的对接,加快推进社保与就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数据质量监测和联网数据重点指标检查通报机制,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深化数据协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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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覆盖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的五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省级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地市经办机构,开展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市、县级负责做实经办机构,巩固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乡镇(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医保专职岗位;村(社区)依托基层社保所、村卫生室等力量,配备自助设备,实现经办服务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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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提升工程 |
实施智慧救助工程。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救助绩效精准分析,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围绕社会救助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救助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移动应用,提供查询、预约、办理等服务。“十四五”时期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
实施提质提效工程。整合救助资源,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统一受理、转办(介)社会救助申请事项。简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进一步缩短低保审核确认时限。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精准核查、精准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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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扩面工程。确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全部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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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特大疾病保障工程。及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合理界定救助对象范围,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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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服务工程 |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总体达到75%。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有集中养育需求、设施设备落后的地级市新建或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提升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实施优化提质,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康复、医疗、特教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其他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重点为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服务。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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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完善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福利院院长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免费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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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政策 |
最低生活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低保渐退期”政策。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以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业重度残疾人,采取“单人保”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鼓励和帮助有参保意愿的残疾人按规定加入防贫保险。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护理需求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统筹确定,逐步完善补贴办法。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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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放宽残疾儿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限制,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和康复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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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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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6.残疾评定补贴。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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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照护和托养。为低保家庭中16周岁以上、没有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符合政府兜底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托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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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优待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和《全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优化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 |
优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整合省市级优抚医院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医疗、康复和供养等基础设施,增加护理型床位比例,购置专业医疗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提升医疗供养水平,到2025年实施优抚医院提质改造项目13个。增加光荣院护理型床位比例,配强康复辅助器具等设备,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光荣院40个。支持服务全省的优抚医院建设,支持集中供养需求较大、交通较为便利、医疗康复条件相对薄弱的地市建设区域性优抚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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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统一、智慧、融合、便捷、准确”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体系。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建设,促进退役军人工作属地化、动态化管理,保障基层重点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精准、高效运行。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保障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安全运行。 |
相关措施 |
主要目标 |
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分析 |
2021年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确保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
实施就业救助 |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按就业收入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就业成本,残疾人就业收入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扣减就业成本。 |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
到2025年,实现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总体达到75%。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 |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
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工作。 |
优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
整合省市级优抚医院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医疗、康复和供养等基础设施,增加护理型床位比例,购置专业医疗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提升医疗供养水平,到2025年实施优抚医院提质改造项目13个。增加光荣院护理型床位比例,配强康复辅助器具等设备,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光荣院40个。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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