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高频的消费金融时代,商业银行传统的消费金融发展模式面临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聚焦金融科技以助推消费金融模式升级,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之选。借助金融科技利器,可以解决获客难、风控难、决策慢、欺诈多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一系列问题。
金融科技开辟触达客户的新路径:相对于银行传统的线下获客,利用互联网技术,商业银行可以有效突破地理和距离限制,创造服务场景,重塑客户关联,实现客群、渠道、产品的多为度相互叠加的全面价值发掘和创造,抓住并黏住客户,提供反复的服务。金融科技推动风险控制的探索:通过海量数据,充分挖掘客户信息、产品交易、信贷行为、合作方和第三方征信平台等不同领域的风险数据,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推断,立体评定客户的授信额度。金融科技实现消费金融服务新体验:金融科技为银行消费金融的客户服务提供了新的体验,借助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实现在线实时授信,7*24小时服务也极大便利了客户使用。
金融科技升级反欺诈武器库:通过分析客户行为的一致性、终端设备、IP地址等信息,预测客户申请和交易中的欺诈可能性;通过分析客户的共性特征,最大限度规避集团性、规模性的欺诈行为。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未来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也有可能接入,银行在征信系统领域的传统优势将越来越小。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传统的资金清算方,拥有大量的未被重视的客户经济活动数据,可以作为征信的重要来源。例如,中信银行就通过代发工资、公积金、社保数据等多维信息的接入、集成和挖掘,在综合分析评价客户欺诈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个人客户进行“信用画像”,通过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发出了16个评级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个人网络信用贷款服务。截止2016年末,中信银行网络消费贷款余额147.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53%;平均定价为基准利率上浮40%;不良率仅0.54%,比2015年末下降0.46个百分点。
与科技平台合作,也是解决征信难题、提高决策效率的可选手段。以上海银行为例,其通过与“2345贷款王”这一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合作,向个人用户提供500-5000元的小额消费贷款,实现了信用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2345”贷款王具有300万的活跃贷款用户规模和广泛的推广渠道,极大降低了上海银行的获客成本;同时,在征信与审核方面,依托海量数据及分析技术,平台对注册用户进行互联网征信查询,而由上海银行负责央行征信查询,建立了高效、完善的贷款自动审核系统;贷款申请处理等技术服务工作也由平台进行处理,内部作业时间降低到40分钟以内,极大提升了客户体验。2016年,“2345贷款王”平台发放的贷款总笔数41175万笔,较2015年度增长2,937%;贷款总金额62.74亿元,同比增长2,160%。2017年1-6月,通过“2345贷款王”平台发放的贷款总金额129.60亿元。上海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也由2015年末的120.77亿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276.67亿元,增长了129.08%,占个人贷款的比例也提高到了23.23%,且不良贷款率仅为0.37%。
利用信用卡新政,联名方式切入消费场景
信用卡业务是商业银行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而言在降低业务成本方面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央行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4.65亿张,同比增长7.6%;总授信额为9.14万亿元,同比增长29.06%;应偿信贷余额4.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63%,占国内居民人民币短期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82%。2016年4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将滞纳改为违约金。这一系列措施大大提升了发卡机构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为银行向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信用卡务提供了条件。在新的管理体系下,如何满足持卡人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成为银行继续通过信用卡展消费信贷的首要问题。
虽然信用卡在我国消费金融市场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但也存在着覆盖人群少、单一客户贡献相对偏低、规模增速放缓的问题。传统营销手段和冲规模跑马圈地收效甚微,银行不得不下沉客户渠道。从传统商户到新型电商再到互联网公司,商业银行在通过发行联名卡的方式积极介入消费金融的场景中。通过联名合作,银行得到了消费平台的消费场景,吸引更多忠实消费者前来办卡,而联名卡合作方提供的优惠活动又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来到消费平台消费,更好地开展场景营销,这对双方是互利共赢的。
针对个人征信数据缺失,导致银行无法下沉客户渠道的问题,近期银行也与互联网消费平台开展了广泛合作。利用联名卡合作伙伴的数据库,可以对信用卡申请者进行更多维度的分析,一定程度上降低对传统条件的要求。例如招商银行与京东金融推出的“京东金融小白信用卡”,就是以京东金融小白信用作为数据补充。小白信用根据京东用户的身份、资产、偏好、关系等多维信息,对个人信用进行标准化评价,信用越高,享受的专属权益越多。而此前中信银行与京东合作的小白卡,由京东金融输出用户标签数据和信用评分,使得该卡在发行100天内取得100万张的申请记录,效率比传统渠道高10倍以上。
设立消费金融子公司,实现差异化经营
截止2017年8月,已经有2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牌照,其中银行控股或参股的消费金融公司21家,占88%。在这21家中,除了苏宁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易生华通消费金融之外,银行均是以主要出资人的身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另外还有至少5家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正在申请消费金融牌照。虽然有部分观点认为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自身存在重复,其牌照对商业银行来讲意义并不大,但是,银行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至少有如下积极因素:实现差异化经营,可以将不符合银行风控要求的客户转到消费金融子公司;有助于城商行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经营;有助于体现独立价值,获得估值重视;与其他股东深度合作,获取场景、风控技术等核心竞争力;风险隔离,防止投资者对过高的不良贷款率的担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深度介入,将会在整体上改变消费信贷市场上的供应结构,改善商业银行在合规经营上相对保守的局面。
2013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后,允许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但是门槛仍然相对较高,例如“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就将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领军企业京东金融排除在外。再加上“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和“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这两个要求,未来若干年内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将持续垄断绝大多数消费金融牌照,这是未来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实现差异化竞争的有力路径。
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8-2023年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调研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案例研究:某城商行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简称A公司)作为国内首批消费金融公司,尽管拥有城商行股东2016年逾150亿元的同业授信支持以及全球最大消费金融公司股东的技术支持,A公司2016年仍净亏损近5亿元,是所有消费金融公司中亏损最多的。一般而言,消费金融公司在经历初创期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客均固定成本将下降,会逐步实现盈利。A公司仍然亏损的情况值得深入分析。A公司的主要问题,在于在不具备获客优势情况下,与担保或资管公司等中介机构合作开发客户资源。在风险控制完善的情况下,这一模式对业务的拓展大有裨益,但是某些中介却利用这一便利,假借个人用户的名义申请贷款,款项并没有到名义借款人账户,实际去向不明。消费金融公司实际上沦为中介套现池,通过分散来控制风险的模式形同虚设;另外,中介还通过重复担保的方式突破贷款最高限额。据媒体报道,通过该方式被欺诈的客户已经高达约200人,涉案金额4000万元。2016年6月,银监局对其做出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9月,A公司又再次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A公司面临的问题给所有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敲响了警钟。在参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银行中,中小银行占据了绝对主流,虽然其资金优势显而易见,但由于缺乏消费场景和线下网点,也像A公司一样面临较为严峻的获客难题。因此对于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而言,更应该与其他股东优势互补,以弥补自身在消费场景和用户数据上的劣势,解决风控与业务发展两难的情况。4、介入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全方位深度挖掘价值得益于2014年“负面清单+备案制”改革,我国资产证券化(ABS)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而由于消费金融资产具有小额分散、高收益率、强同质性的特点,其与资产证券化有着天然的契合。根据CNABS统计,截止2017年8月,交易所消费金融ABS未清偿总额1734.24亿元,排名分类第一名,另外还有数百亿的场外ABS未纳入统计范围内。截止2017年9月,消费金融ABS证券的平均利率为4.71%,在资产支持证券中处于较低水平,为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目前有两种途径参与消费金融ABS市场,直接发行消费金融ABS产品和间接参与消费金融ABS产品全链条服务。
直接发行消费金融ABS产品
商业银行及银行系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消费金融ABS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通过优先/次级设置,可以提高优先级债券评级,降低发行利率;通过保留或出售次级债券,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保留或转移消费信贷违约风险;发行ABS还可以实现出表,降低资本充足率压力。目前只有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了ABS,这是因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发行ABS产品需要满足三年的经营期限。除了首期批准的四家之外,其他开业时间都在2014年8月之后,可以预期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发行ABS将成为常态。
间接参与消费金融ABS产品全链条服务
除了直接设立ABS产品,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通过深度参与ABS产品的全过程获得收益,银行可以由消费金融的直接零售商,转型为资金的批发商,在节省大量的风控、人力成本的同时,避免直接杀入场景营销的红海。2017年3月,江苏银行与德邦证券宣布共同发起“江苏银行—德邦证券消费金融ABS创新投资基金”,规模200亿元,专注于消费金融领域。作为与江苏银行合作方的德邦证券,截止2017年8月,作为计划管理人已经累计发行了借呗、花呗、小米小贷等系列以个人消费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ABS产品,共计1060亿元,具有丰富的经验。该基金结合前期Pre-ABS、中期资产证券化发行、后期夹层产品投资,实现了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全链条服务和深度价值挖掘。在前期Pre-ABS阶段,商业银行通过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帮助消费金融机构形成符合其要求的基础资产;在证券发行阶段,通过与计划管理人协调,设置合理的交易结构;在后期投资次优先级或次级债券,利用自己在定价方面的经验,全方位深度挖掘投资价值。
另外,ABS产品普遍收益率较同等级公司债券高,这是因为投资者对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不理解而导致的创新溢价。如果商业银行能从基础资产初始形成就介入,可以准确识别消费金融ABS产品的风险水平,即使投资风险较低的优先级债券,可以获取超额收益。
发挥规范化经营优势,挖掘校园贷等业务潜力
银行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声誉和信用优势。目前消费金融领域尤其是校园贷款业务中存在诸多乱象,亟需改善,这将利好监管水平较高、经营较为规范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2017年6月,银监会、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网贷机构等未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明确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水平。
早在2009年7月,银监会规定“向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卡时需要落实具有偿还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商业银行就基本停止推出学生信用卡。在校大学生虽然没有稳定的收入,征信大多空白,但其预期收入相对较高,未来的还款来源有一定的保证,同时具有较为刚性的消费需求和前卫的消费理念,这些条件与消费金融解决收入和消费时间错配的根本作用有着一致性。面对三千余万学生为基础的千亿级消费贷款市场,高校学生提供正规、安全的消费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其消费金融业务新的增长点。例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就率先破冰“校园贷”,通过与校方合作,共同审核贷款需求,发放小额低利率的长期贷款。不仅获得了当前业务收入,也为未来向这些客户提供消费金融产品积累了优质的征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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