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是政策的重要节点,土壤污染的前期检测完成,监测网络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法》一审,信息化平台开始建立。
2016 年6 月1 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拉开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序幕。《土十条》思路清晰,确定了相对应的时间表,强调阶段治理任务目标,中期2020 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4000 万亩,分批实施200 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远期2030 年修复面积基本完成。
2017 年是政策逐步落地并带来行业需求逐步释放的关键之年。根据《土十条》的进度要求,2016 年12 月,环保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并于2017 年7 月1 日起执行,《办法》强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采取终身责任制,并拟建立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平台,对社会公开。2017 年,需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另外,继《土十条》之后,备受市场关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望在17 年二、三季度一审,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预防保护、管控和修复、经济措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做出规定。
资料来源: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我们认为,伴随2017 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网络的建设以及污染地块信息网络平台的逐步建立,全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分布得以明晰;同时,2017年将制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农膜、农药包装标准,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家底摸清、标准完善后,就需要开始在治理模式、资金支持上进行制度设计。在商业模式上,目前有EPC(政府出资,企业治理)、PPP(以岳塘模式为典型)、世纪星源的“修复+土地开发”模式、鸿达兴业(耕地修复+增产流转)等。在资金支持上,中央财政针对土壤修复的专项支持这几年逐年加大,增幅超过大气和水,预计后期会针对防治先行区、重点污染示范区有限财政支持,同时配合考虑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