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运输方式上的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保险人承担和赔偿的保险。其中,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本文分析的货物运输保险包含以上两类。20世纪80年代,货物运输保险(以下简称货运保险)进入人们视线,经过30多年的发展,货物运输保险不断发展和壮大。同时货物运输保险自开办以来,共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变革,一是在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为适应商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开发了适合陆路、水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国内运输保险条款。二是在2004年,因电子商务兴起和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企业增大了对货运保险需求,因此,PICC将货运保险的承保对象延伸到了物流公司。随着货运保险的发展和国家政府的重视,货运保险已成为业界和学界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现状(一)货物运输保险特点
货物运输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既有财产保险的一般特点,又有自身特点。
1.被保险人具有多变性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货物被保险人会随着货运提单的转让而转移,与一般的贸易的被保险人不同,货运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货运提单持有人,而非保险单上的注明者。
2.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货运保险标的一般是货物。为实现货物交易完成和商品价值,货物会有空间位置的转移,货物往往处于流动状态,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3.承保风险和责任范围具有广泛性
货运保险承担的赔偿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外,还包括为减少损失而实行施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同时,货物运输保险不仅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还要承担运输过程中操作方面的风险,即既要承担客观风险,又要承担主观风险。根据运输方式不同,货物运输保险分为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四种。不同的运输方式面临的风险不同,因此,增加了货物运输保险的广泛性。
4.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具有分离性
为实现货物的空间转移,被保险人常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保险标的(货物)的所有权暂由承运人拥有,因而出现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分离局面。
5.承保金额具有定值性
同种货物在不同时间或地点其价格可能不同,为避免这种差异造成分歧,引起保险纠纷,保险双方一般事先约定好保险标的价值。当货物出现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照当时约定货物价值进行赔偿。
6.损失具有连带性
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造成的损失不仅包括运输货物本身,还有物流公司的服务水图11997—2015年我国财产保险和货运保险保费收入对比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损失。例如,在物流的运输环节发生事故,损坏的不仅仅是运输货物,还包括货主的利益。这种损害产生的损失往往大于物流产品本身的价值,因事故对物流企业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造成损害,不利于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发展。
(二)我国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现状
由于我国货运保险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发展速度缓慢。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兴起,货运保险市场有了一定发展,但存在发展速度缓慢、业务量小,需求不足等问题。下面将从货运保险发展速度、发展水平、需求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四个方面分析我国货运保险发展现状。
1.货物运输保险发展速度
现代物流的兴起,为物流公司带来利润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不仅包括传统上的纯粹风险,还包括运输风险、客户流失、利益转移等风险。物流公司为减小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通过购买货运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这对货运保险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状况较好,根据中国保险年鉴的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7994.97亿元,当年的保费收入规模是1997年的16.63倍,财产保费收入1997—2015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6.9%。其中的货运保险2015年货运保险保费收入为88.2亿元,仅占财产保险当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1.1%,货运保费收入规模仅是1997年的2.5倍,同时货运保费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仅为5.4%左右。货运保费收入与财产保费收入的增长和占比情况。
上图显示了货运保险保费收入和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二者都呈增长趋势发展,但二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走势一路上扬,而货运保费收入增长过程中有所波动,特别是近两年呈现下降趋势。
2.货物运输保险发展水平
货运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是我国货运保险需求是否被充分激励的体现。同财产保险相比,货运保险渗透率十分低。下面用货运保险深度和货运保险密度两个指标,来衡量我国货运保险发展水平。
(1)货运保险深度
货运保险深度是指某地区的货运保险保费收入与该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区的货运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上图可知,货运保险深度呈下降趋势。货运保险深度从1997年的0.046%下降到2015年的0.013%,年均下降率高达6.78%。
(2)货运保险密度
货运保险深度往往取决于国家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货运保险密度是指某地区的货运保险保费收入与该地区人口之比。货运保险密度体现了居民参加货运保险程度和货运保险的发展水平。图2表明了货运保险密度为增长趋势,货运保险密度从1997年的2.79元/人,增长到2015年的6.42元/人,年均增长率为4.74%。
(3)货运保险赔付支出水平
保险赔付促进保险需求,保险理赔是被保险人投保之前关心的一个重要因素,赔付也是保险公司发挥经济补偿职能的体现。我国货运保险的赔付支出一直在增加,并处于较高的水平。从1997年货运保险赔付率的43.1%到2015年的52.38%,其赔付率基本上保持在40%~50%之间,平均赔付率为40.22%。
二、我国货运保险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货运保险发展速度缓慢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我国货运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缓慢,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并且在财险比重中的占比越来越小。这与我国经济和保险业的总体发展速度不成比例。上述现象表明目前我国货运保险发展速度缓慢,并严重落后于保险业总体发展速度。这从侧面也证实了我国货运保险市场未被完全开发,货运保险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待挖掘的潜力。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但我国经济仍保持健康发展,并且物流业发展速度依然迅猛,而我国货运保险发展却在下降,这说明我国货运保险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可能不是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货运保险发展速度缓慢。这也证明了分析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的重要性。
(二)货运保险发展水平低
国际海上保险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Marine Insurance,IUMI)公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为世界上第一大货运险市场,在全球货运保险市场的保费份额高达9.0%。尽管货运保险的市场较大,但我国货运保险业务的占比不断下滑,]从1997年的7.63%降到2015年末的1.1%。表明我国货运保险市场发展水平较低。我国货运保险深度不断下降,显示了货运保险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降低。货运保险密度虽在上涨,但增长速度缓慢。我国的货运保险深度和密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货运保险密度也常用来表示居民的货运保险意识,我国货运保险密度小,说明我国居民的货运保险意识较低。保险意识对保险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不断增加的货运保险密度可能对未来货运保险发展有促进作用,但目前货运保险密度达不到推动效果。
(三)赔付支出高
我国货运保险赔付支出较高,虽然投保支出的高低对货运保险需求有影响,但是过高的赔付率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因赔付率与企业利润一般为反向关系,过高的赔付支出会降低货运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保险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过高的赔付率将减少保险公司的利润,这会影响保险公司开拓货运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对货运保险产品的发展有影响。这也是因保险供给不足导致货运保险发展水平低的一大原因。同时,赔付率高也反映出了我国货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多发。由此物流公司和运输企业更应重视货运保险。
(四)货运保险需求不足
现代物流是把制造、运输、销售等功能集合起来,实行统一管理。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了220万亿元,但物流公司在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面临着运输、仓储等风险。物流公司为实行风险转移,货运保险理应成为物流公司和运输企业的第一选择,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货运保险需求量很小。随着地区经济的差异,落后地区对货运保险的需求更是小于经济发达区域。货运保费收入是保险需求的表现之一。
从上图可以看出,货运保费收入增长速度与社会物流总额增长速度差距相当大。社会物流总额增长速度很快,并一直增加,而货运保险保费收入增加缓慢,且有波动。
社会物流总额代表了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社会物流总额增长速度快,表明我国物流业发展形势较好。货运保费收入增长缓慢,近年来甚至出现下降趋势,这与快速发展的物流业不符,物流业虽快速发展,但对货运保险需求没有拉动作用,该现象反映了我国货运保险存在需求不足问题。
(五)货运保险区域发展不平衡
地区之间的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差异对保险发展有所影响。[8]因地区差异,货运保险不同区域发展不同。存在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东部和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保费收入差距较大,2015年北京市的货运保费收入为943.44亿元,而贵州省的货运保费收入为53.95亿元,显示出货运保险的区域发展有较大差距。
下面三个图显示的分别是1997-2015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保费收入、货运保深度、货运保险密度走势。从第一张图可以看到,东部地区货运保险保费收入远高于中部和西部两个地区,中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的货运保费收入。第二张图展示三个地区的货运保险深度总体趋势为下降趋势,与全国趋势一致。三个地区的货运保险深度差距小于货运保费收入。其中东部地区的货运保险收入最大,其次是西部地区,最小的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深度1997—2013年期间都是高于中部地区,甚至在2002—2004年期间超过了东部地区。第三张图中三个地区的货运保险密度总体趋势为上升趋势,东部地区上升速度大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货运保险密度比中西部地区货运保险密度大,中、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密度基本相等,除2001—2004年西部货运保险高于中部外。西部货运保险在2001—2004年期间发展迅速,是因为政府在2000年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政策,推动了西部地区经济和货运保险业发展。
从三张图中可知,我国货运保险区域发展呈现不平衡状态,东部地区货运保险发展状况优于中西部地区。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东部地区都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同时也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一个表现。但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发展状况好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经济落后,而货运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并不低。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货物运输保险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
货运保险差距在各区域间逐渐拉大,这将影响我国货运保险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对货运保险发展现状的分析,澄清了经济发展对货运保险促进作用不大的问题,也发现我国货运保险目前存在货运保险发展缓慢、保险深度低、保险密度小、货运保险意识低、赔付率过高、需求不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货运保险要发展,些问题回避不了,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是影响货运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从保险公司和政府两个角度分别提出相关建议:
(一)保险公司
1.加大产品创新能力联合运输方式日益普遍,增加了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风险呈现一体化特点,而目前的货运保险是针对物流活动中的某个单一环节投保,不适合整合的现代物流的一体化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大公司创新投入,提高公司创新率。为货运保险发展寻找支持伙伴以及提高货运保险发展水平。建立与物流公司合作机制,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帮助保险公司深入了解物流公司在运输途中遇到的风险类型,推出实际解决风险的产品,起到为物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最终实现二者双赢局面。
2.提高服务质量每个细节都体现出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理念,并建立全程不间断服务体系。货运险一般是异地出险,需要保险公司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货运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同时利用网络,实现网络营销。开展网上办理业务活动,实现网上管理,提高货运保险业务办理效率和时效性。
3.加大货运保险宣传力度货运保险意识对货运保险需求有重要影响,宣传货运保险相关知识有利于提高人们货运保险意识,进而促进货运保险发展。保险公司应详细制定宣传策略,比如设计简单美观的宣传资料,利用多媒体,通过电视、报纸、专项栏目等方式推广货运保险知识。以及发挥营销人员作用,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消费者的疑惑,促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货运保险重要性。
4.分区域制定货运保险发展战略货运保险既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整体规划,也要有区域特色。不搞一刀切,具体标的要有具体举措。影响我国货运保险需求的因素在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各不相同,保险公司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以促进货运保险均衡发展。在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货运保险发展力度的同时不能忽略东部地区的货运保险发展,以促进货运保险全面健康发展。
5.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货运保险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出谋划策。首先货运保险公司应大力引进货运保险专业人才,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其次,对于内部工作人员,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对于发展较差的中西部地区,可实行派遣员工深造学习或到东部发达地区的公司内部交流学习等方式。最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创造力,为货运保险新产品设计和开发提供专业指导。
(二)政府
1.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对货运保险需求产生重要影响,目前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仍落后于东部地区。消费需要经济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提高是货运保险需求提高的基础。政府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投入,贯彻落实经济建设和中西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与保险业协调发展,实行富有带领贫穷,东部带动中西部的发展措施。
2.实行政策支持引导。政府实施“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政策,并且在中、西部地区的货运保险公司可实行纳税等方面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人才来建设中、西部地区。政府在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同时,也要兼顾东部地区发展,实现三个地区共同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全方位发展,以减小货运保险的区域差距。
3.完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关于各种不同货物的安全运输规定,并未有一个统一的运输标准。政府相关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不同货物的安全运输规定,以保护被保险人,保险人、承运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明确每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保险纠纷等问题出现。
4.发挥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货运保险的理赔无统一标准,易出现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象,进而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理赔标准,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等条款,明确界定保险责任,并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可依、违规必究、执法必严,树立威信,培育行业诚信度。
5.实行强制与自愿购买保险并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被保险人将货物托运给承运人,被保险人在失去对货物运输控制的同时将风险也转移给了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需要承担货物在运输期间的一切风险损失,货运保险是物流公司转嫁风险的有效方式。我国物流业进入门槛低,有些小物流公司为减少运营成本,抱着侥幸心理不进行货运保险投保,一旦发生事故,物流公司难以承担责任,导致托运人利益受损。所以对于这些抵御风险能力差的物流公司,保险监管部门应出台相应法律,强制投保货运保险。对经济实力雄厚,有能力承担责任的大型物流企业,可实行自愿购买制度。将强行和自愿购买货运保险并行,以此减小社会损失,并推动货运保险和物流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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