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工具,能够有效转移单车企业的经营风险,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共享单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保险公司、单车企业和第三方平台而言,共享单车保险不仅是风险保障工具,还是保险营销和推广的创新渠道,既可以增加共享单车用户数量,还能起到宣传单车企业和保险公司的作用,从而达到“三赢”目的。
一、共享单车保险发展现状
用户安全已成为共享单车发展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作为用户安全保障的重要工具,共享单车保险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单车企业要在规范运营服务的基础上创新保险机制。其后,杭州、南京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了支持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均明确要求单车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目前,国内大部分单车企业都与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已有国泰产险、太保产险、众安保险和平安产险等四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共享单车保险业务。共享单车保险从一起步就非常迅速地发展,现已成为仅次于退货运费险的第二大互联网保险品种。截至2017年8月末,已有超过15亿人次骑行共享单车,若每次骑行均使一份保单生效,则共享单车保险的潜在业务规模将高达15亿份。
共享单车保险主要有两种业务形式:一是单车企业、第三方平台与保险公司开展三方合作,为用户提供人身意外险。从2017年4月起,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扫码解锁共享单车,并获取骑行人身意外险,承保公司是国泰财险。目前,已有部分单车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为用户提供保险服务。二是单车企业与保险公司直接建立合作关系。例如,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摩拜单车运营商)向众安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0F0小黄车运营商)向太保产险投保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险。
共享单车保险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保障范围以意外伤残、身故及意外事故为主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款为共享单车服务的保险产品,分别是骑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与产品责任险。在实践中,大部分单车企业只为用户购买骑行人身意外险,较少购买产品责任险。
(二)保险期限以短期为主
为了方便居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单车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投放共享单车,提供单车共享服务,并以分时租赁模式经营。这种经营模式使得共享单车保险具有期限较短的特点,保单生效时间为共享单车被解锁骑行直至停车上锁,保险期限可能是几个小时,也有可能是几分钟。共享单车保险期限较短,但是使用人数众多、投保频率高,因而能够快速扩大保险业务规模。
(三)保险服务方便、快捷
从共享单车运营模式来看,用户通过单车企业APP或第三方平台APP解锁单车,保险合同随之生效。共享单车保险属于互联网保险范畴,能够打破时间、地域的限制,根据场景随时随地提供在线承保、理赔等服务,既能有效提高保险服务效率、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又可以优化共享单车用户的保险服务体验。
二、共享单车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评估复杂,核保核赔难度较大
共享单车保险主要针对用户骑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从保险标的来看,共享单车属于流动物品,具体行驶路线和停放地址不固定,这大大增加了风险评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保险产品费率以及理赔时效性。当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时,由于出险环节难以把控,现场查勘定损不能快速展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从而影响理赔的时效性。目前共享单车发展时间较短,随着将来整个产业的不断壮大,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由于自行车老化而引起的安全问题,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资产损失该如何界定?在这种因自行车质量问题所引发的事故中,使用者应承担使用不当的责任还是使用者无过失?上述问题有待理论界和实务界进一步探讨。
此外,共享单车保险还面临着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共享单车投保后,用户在使用时对单车的保护力度可能会下降,进而提高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保险市场的效率。实践中,保险公司在保单生效前无法准确判断标的物(单车)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或者是否处于高危路段,保险公司也无法监控用户在骑行过程中的行为。若共享单车频繁遭遇各种人为破坏,将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
共享单车风险的复杂性增加了保险公司核保核赔的难度,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参与积极性。为此,部分单车企业采取了一些推卸责任的行为,如把安全事故责任推卸给消费者。以某共享单车为例,其服务协议约定:“使用租赁卡及接受相关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乙方(用户)须自行承担”。这一条款损害了用户权益,也不利于共享单车的发展。
(二)保险产品开发与推广不足,难以满足用户安全保障的需求
从保险产品开发来看,共享单车保险的险种较少且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产品是以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为基础,结合长期实际经验进行开发并逐步完善的。但由于共享单车保险发展时间还较短,缺乏可供参考的历史数据,影响了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的积极性。从表1可见,目前市场上的共享单车保险产品都附加了意外医疗费用的补偿保障,但赔付额度不同且整体额度不高。共享单车用户主要包括学生、上班族以及城市务工人员等,便利且租赁成本较低的共享单车成为这些用户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大多数共享单车用户都具有经济收入不高甚至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保险保障不足的特点。若在使用共享单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给他们带来了人身或财产损失,低额度的保险保障将无法满足其需求。此外,目前共享单车保险的涵盖范围相对较窄,大多针对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意外事故等,忽视了其他相关风险。
从保险产品推广来看,保险公司、单车企业或第三方平台以及用户作为共享单车保险当事人,都有必要深入了解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与内容。但是,目前大部分共享单车保险是单车企业或第三方平台“免费赠送”给用户的,很多用户对保险的具体种类、条款以及赔付方式并不关心和了解。虽然共享单车保险的有关条款及内容在单车企业APP和第三方平台APP均有显示,但不够醒目,无法引起用户的足够注意,这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单车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对共享单车保险的推广力度是不足的。
(三)有关各方尚未形成联动机制,用户信息安全保障亟待加强
共享单车保险涉及保险公司、单车企业、第三方平台以及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提供产品以及承保理赔等服务;单车企业提供保险标的物,并作为投保人进行投保;第三方平台依托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流量和用户基础,对接共享单车开锁服务,并提供共享单车保险服务;交通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降低共享单车的安全事故风险,同时提供道路监控服务,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核保核赔工作。目前,上述各方虽然在共享单车保险业务上开展了初步合作,但是并未真正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各方之间的衔接性较差,无法充分实现资源共享,进而提高了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影响共享单车保险产品的创新和推广。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研究》
共享单车保险作为互联网保险产品,面临着电脑病毒入侵、网络黑客攻击、用户信息泄露等风险。由于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前需要进行实名注册并交纳押金,单车企业掌握了大量的用户信息,存在较大的信息泄露风险。在保险公司、单车企业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模式中,有关各方以共享用户信息为基础,第三方平台代替单车企业和用户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并提供押金服务,这其中涉及用户的基本资料与信用信息。由于有关各方还没有在信息和信用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长期来看,难以充分、有效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这将影响用户对于共享单车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信任,从而降低其对共享单车保险的粘度。
三、促进共享单车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共享单车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共享单车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而共享单车行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运营和管理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为推进共享单车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共享单车当前已经出现和未来进一步发展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服务积极性,更加充分、有效地满足用户的安全保障需求,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基于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夯实保险服务基础
第一,规范共享单车行业,控制单车投放数量,提高单车质量水平。共享单车数量的井喷式增长容易导致行业缺乏统一规范,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不足。要应对并克服共享单车风险的复杂性,必须从源头抓起。无论是基于用户安全还是基于减少意外事故的角度,都要求单车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为此,一是要控制单车投放数量,过多的单车投放量会加剧城市道路拥挤,而且难以管控,这将提高单车破坏率,加大道德风险。二是要提高投放单车的质量,并投入更多人力和物力对单车进行维修与保养,为用户安全出行提供基本保障。
第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档案库,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预测风险概率、监控用户行为。共享单车有别于传统单车,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产物。单车企业运用大数据系统和定位智能技术能够追踪单车设备状况以及用户行程路线,并时刻记录、积累用户数据信息。随着共享单车用户增加,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态势。为此,有必要建立用户的信息档案库,记录用户用车习惯以及保险理赔等信息。通过数量收集和分析,做到实时监督用户行为,从而减少道德风险。此外,从用户用车习惯等信息中能够分析并勾勒出用户的特征,可结合用户上传的理赔资料启动小额自动理赔服务,提高保险理赔效率,优化用户体验。
第三,加快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和驿站③,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引导和鼓励文明规范停车,实时追踪用户骑行路线以及停放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监督作用,有助于单车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单车被人为破坏的概率,进而减少保险事故发生次数。
(二)推进数据共享,加大共享单车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
第一,建立数据共享协同机制。一方面,推动保险公司、单车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开展协同合作,共享用户信息,实现共同发展。单车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可以通过档案库信息共享方式,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使用户需求能够及时反馈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够从单车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获取用户信用等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用户的需求偏好,开发出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服务单车企业,优化用户用车体验,激发用户对保险的需求,实现各方协同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保险公司通过与客户互动并建立激励机制,解读用户信息,基于不同用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设计出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这不仅能满足用户的保险保障需求,还能创新保险产品,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完善保险产品设计,增加业务展示内容,激发用户的有效需求。一是从被动到主动,帮助用户形成保险交易习惯。保险公司可以把更多的保险产品投放在单车企业APP和第三方平台APP上,以供用户自主灵活选择。这不但能够提高用户对保险的认知,还可以根据用户选择来完善保险产品设计。二是根据共享单车用户总体年轻化的特点,保险公司可以与单车企业、第三方平台开展合作,添加与共享单车有关的新元素和新内容,在其中植入保险购买与理赔流程,让用户提高对共享单车保险的了解与认知。三是可以在单车企业APP、第三方平台APP设置记录骑行里程和每日领取红包形式,里程和红包金额积累到一定数量,可以“免费领取”一份骑行人身意外险。这样不仅能够增强用户参与的积极性与服务的互动性,丰富保险产品的形式,也有助于提高用户的安全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共享单车监管联动机制,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用户信息安全与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才能提高用户对共享单车保险的粘度和忠诚度,使共享单车保险从被动投保转变为主动参与。由于用户信息由单车企业、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平台共同使用,因此,需要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各方协作,实现业务协同和互相监督。
有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提高用户信息的安全保障:第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共享单车行业提供必要的规范指引,同时通过向社会公众普及有关知识,在整个社会宣传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使信息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第二,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支持。例如,建立停车电子围栏和驿站网络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减少保险的道德风险,这不仅需要企业提供技术,还需要城市道路建设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多方面的支持。第三,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推动有关各方在进行信息共享的同时共同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使用户能够安心使用共享单车并享受更周到、更高效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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