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6-2022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产业竞争现状调研及十三五未来前景分析报告》
城市商业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从上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开始,许多城市信用社由于内控缺失、经营违规、管理混乱,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到1994 年,经历两次清理整顿后,仍然不良高企、风险巨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要求各地将城信社合并起来,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以化解存量风险、防控增量风险。1995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要求在城市信用社改制的基础上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5 年6月,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城市合作银行。此后,上海、北京、南京等地区相继成立了城市合作银行。1998 年3 月13 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名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城市合作银行股份制性质,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后,以“办成真正的银行”为努力方向,经过“一级法人、两级核算”、“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法人、现代治理”的三轮重大改革,逐步消除了城信社存在的散、乱、险等突出问题。新生的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在发展中化解风险”的基本思路,通过“经营成果消化一块、新老股东承担一块、地方政府受让一块”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了经济转轨过程中积累的历史风险。
2002 年,中国人民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增资扩股,逐步规范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2004 年年初,中国银监会提出审慎重组和改造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思路与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2006年2 月,中国银监会《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目前,已有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注册地以外跨区域经营。
2007 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 家城市商业银行先后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开辟了城市商业银行境内上市先河。2013 年,重庆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境内城市商业银行。
二十年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粗放经营到精细管理的显著变化,城市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亦逐年递增。其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中的占比分别由2003 年的5.29%、5.31%上升至2015 年末的11.38%、11.48%。据中国银监会统计,2005 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低于全国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二十年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遵循“以立足地方为核心、以坚持中小为关键、以服务市民为重点”的市场定位,凭借其植根地方的地缘优势以及与中小企业密切联系的亲缘优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特色化的商业银行发展道路;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错位竞争,为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推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提高百姓生活水平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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