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的概念以及家族信托的概念
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财产使用权以及管理权的转移便是信托,其目的是将财产转移以后实现对其的增值以及保值。
而家族信托则是信托的一种,也被称作遗嘱信托,其具有信托的特征但是又不同于其他的信托业务,其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性。家族信托中的委托人拥有雄厚资产的个人或者一些家族企业,即这里的委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其次,其往往都会以家族财产的继承人作为信托的受益人。最后,通过家族信托一方面是为了能够让家族企业财产得以保值增值,继而令家族产业可以持久发展,另一方面则是保证可以将家族的股权集中起来。从本质上进行分析,通过家族信托可以保证家族财产或者个人财产不会因为代际传递而出现损失。西方的一些国家有遗产税规定,因而在家族财产代际传递中会发生损失,而通过家族信托可以减少遗产税。另外,通过家族信托,可以保证在进行财产的继承中不会因为继承人数量而发生企业股份拆分的状况,从而保证机组企业的规模以及效益可以得以保证。
从一方面讲可以将家族信托看作是一种用于继承财产的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家族财产在进行代际传递时发生的财产流失问题。在国外,家族信托基金已经成为了十分普遍的一种金融业务,但是在我国仍旧处于发展和起步状态,我国的很多私营企业以及一些富豪都面临着财产代际传递问题,因而对于家族信托进行研究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相关金融业务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国外家族信托
信托业务在西方的历史十分悠久,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行业的发展逐步的形成了其独有的完整体系以及操作规范。家族信托业务在西方社会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征。
1.目前在西方家族信托已经不再局限于一国的范围,而是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国外信托业务在国内的金融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稳定本国的经济,并且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本国的家族信托业务推向了国际市场。
2.从经营方式分析,家族信托的方式更加灵活多变。通过使用现代金融工具,家族信托被广泛应用与实际的资产保值以及资产增值业务中,并且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信托业务也开始向着电子化方向发展,一些信托公司开始拓展网络渠道的业务,形成了一种新的业务形式。
3.银行在家族信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西方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是混业经营的,这些国家的家族信托业务往往是由一些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兼营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商业银行是以控股公司的模式运作的,家族信托业务是其私人银行业务中重要的盈利项目,它与银行的其他业务严格区分,独立核算,并且以公司专业化的理财团队为客户提供信托服务。即使在一些银行和信托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信托公司这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与银行之间也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家族信托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
4.家族信托的相关法律制度相对健全,尽管西方各国的家族信托在制度安排上各有特点,但是信托业发达的国家都具备较为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早在1893年英国就颁布了《受托人法》,日本也在引进了现代信托制度后,制定了《信托法》、《兼营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信托业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法律环境。
5.对信托从业人员的监管严格。以美国为例,美国十分重视对信托当事人尤其是对受托人的监督。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如规定严禁信托从业人员收受客户礼物或参与信托账户收入的分配,严禁信托从业人员泄露顾客的信息,严禁从事信托业务的人员参加银行业务,以避免业务分工的混乱以及银行内部的业务竞争等,避免道德风险,促进了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在西方,由于信托出现的时间相对较早,因而发展历史悠久,相对的机制也成熟一些,国家居民也逐步的形成了这种信托意识,因而信托业务被广泛的接受,很多人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财产的管理。
三、我国家族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虽然我国信托思想萌芽很早就出现了,但作为一个行业,我国的信托业实际上是个舶来品。新中国成立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信托业的发展停顿了很多年。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信托业才得到了一些恢复和发展,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针对国有或集体资产开展的,针对家族企业的信托业的发展还不是十分迅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家族式的经济集团在我国也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催生了一个庞大的“高净值人士”集团。目前,许多的家族企业都到了家族产业传递的关键时刻,但同时这些企业家面临着一些问题,诸如,可能自己的子女不具备管理企业或管理资产的能力;还有一些企业家愿意在自己去世后把资产用于慈善事业,但是却找不到可以保证今后企业按照自己意愿运行的方法等。而家族信托就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途径。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总结出,我国信托业务目前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而家族信托更是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依旧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家族信托目前还没有得到推广,一些企业家并没有认识到家族信托的有点,因而没有形成相应的管理意识,这种状况同我国的文化特点以及传统观念有着重要的联系。由于我国的理财方式较为死板,多数人喜欢将财产储蓄起来作为理财的主要方式。因而信托公司就需要加大家族信托理念的宣传,并帮助企业家进行合理的信托规划,以此推进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
另外,目前我国针对家族信托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健全,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业务发展进行分析可以总结出,同其他的金融业务一样,信托业需要一个规范健全的法律环境作为发展的基础,只要这样家族信托才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I型内托业务出现相对较晚,因而还没有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因而在家族信托行业的发展中存在很多隐患。这就需要我国尽快的建立起相关的行业协会及时的制定出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
并且由于行业出现时间较少,因而专门的人才相对较为缺乏,但是在家族信托业务中,依托的重要环节便是需要专业的人才作为受托人对信托标的财产进行合理的运作,但是在这一环节中我国的相关经验相对较少,并且具有经验的受托人也相对缺乏,这也是制约我国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必须从长远角度考虑,对信托人才进行培养,从个人推动行业进步。
我国信托行业想要健康良好的发展,必须将市场发展作为其发展的导向,在不断发挥优势打造品牌的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将家族信托的理念散播出去,大力的培养相关人才,以此探索出更加优越的资产保值增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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