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起步较晚,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保险业恢复经营,集体养老金业务开办于 1983 年,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办于 1984 年。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1992 年美国友邦保险将个人销售员制度带到中国,我国养老金业务逐渐走向商业化经营。九十年代末央行连续下调存款利率,我国寿险业进入产品转型时期,出现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养老保险产品。据保监会官网数据,截至 2018 年 1 月我国目前共有 86 家人身保险公司,大多数产品还是以理财型为主的储蓄类年金险,养老保险的发展尚不成熟。
一、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保险需求提升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第一、二支柱保障力度有限。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 2016 年底,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 10.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 15%。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第一、二支柱保障力度有限。
二、渗透程度处较低水平,政策推动行业成长
保险深度较低,内生动力十足正加速提高。放眼全球,我国保险深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瑞士再保险 Sigma 公布的数据,2016 年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 6.3%,欧盟及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深度基本保持在 8%以上,而我国的保险深度仅为 4.2%,保险渗透程度明显不足。而从历史数据来看,我国保险深度从 2011 年的 3.0%增长至 2016 年的 4.2%,年均增幅达 24bp,增长势头较为强劲。我国保险深度的显著提高是建立在 GDP保持较高增速的背景之下,我们认为未来内生动力十足,增长空间广阔。
保险密度尚处低位,广阔蓝海尚待探索。与保险深度的发展情况类似,我国的保险密度也在加速提高。我国 2006 年以前人均保费不足 500 元/年,2017 年增加至 2632 元/年(按 2017 年 12 月 29 日汇率折算为约 403 美元/年),2010 年以来年均增速 12.82%,表明国民参加度不断提高,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将会成为未来保费继续保持高增长的有力保障。与此同时,2016 年全球人均保费为 638 美元/年,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人均保费已高达 2500-4000 美元/年。相较而言,我国的保险密度尚不充分,发展空间依旧广阔。保险业新 “国十条”要求到 2020 年保险深度达到 5%,保险密度达到 3500 元/人,即在 2018-2020 年至少实现人均 868 元的保费增量,年均增速达 10%,保险深度年均增幅 19bp,国内保险市场仍有大片蓝海尚待探索。
三、商业养老保险严重缺位,海外经验树发展典范
商业养老保险严重缺位,未能实现对第一、二支柱的有效补充。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应当成为个人养老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为家庭和个人提供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满足其在风险控制和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我国寿险原保费收入 2017 年前三季度累积达 18941 亿元,按照 20%的收入结构测算可得养老保险原保费收入约为 3788 亿元,商业养老保险深度仅为 0.64%,远远无法满足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商业保险机构可充分发挥自身产品服务、机构网络和精算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满足居民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发展空间广阔。
美国个人退休金账户 IRA 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典范。个人退休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 IRA)计划是根据美国国会 1974 年通过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而设立起来的,该法案最初仅向无雇主赞助退休金计划的雇员开放。 1981 年国会通过《经济复苏税法(ERTA)》,IRA 账户已演变为由雇员自行建立与投资的退休金账户。IRA 计划由美国国税局进行统一管理,是美国退休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IRA 计划资产截止 2016 年底累计达 7.9 万亿美元,占美国当年 GDP 的 40%以上,充分发挥了第三支柱补充养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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