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地政府纷纷响应跟进,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意识。
时间 |
地区 |
政策 |
4月21日 |
全国 |
发布《“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明确要求无论骑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都要强制佩戴安全头盔。 |
6月1日 |
河南省 |
6月1日起,河南省将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劝导就差活动,整治重点为: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照规定带安全头盔,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
5月14日 |
广东省 |
广东交警接下来将以城市外卖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的主要路口以及居民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11时至13时、17时至19时等用餐高峰为重点时段,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5月15日 |
云南省 |
云南省昆明、曲靖、玉溪等多个州市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昆明市主城区的多条道路上,交警和交管人员向骑电动车和共享助力车的市民提醒戴头盔,向没有戴头盔的车主出具安全提示单。云南省6月1日起将全面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
5月7-8日 |
山东省 |
山东省烟台、济宁市交警上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主题直播活动。直播活动中,民警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及时进行了正面宣传和引导,向过往群众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出行事项。 |
4月26日 |
山西省 |
即日起至年底,省公安厅交管局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
5月15日 |
浙江省 |
发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指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分别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7月1日 |
浙江省 |
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将施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到50元,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随车提供安全头盔,罚款2000到2万元。 |
5月15日 |
江苏省 |
发布《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需佩戴头盔,否则将处以警告或最高罚款50元。 |
5月10日 |
深圳市 |
5月10日起在全市推广"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活动,重点查处骑电动车不带头盔的问题。 |
5月14日 |
北京市 |
5月14日开始在市内部分重点路段开展"一盔一带"行动,没佩戴头盔的人员将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通报给所在企业,进行教育、处罚。 |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头盔的主要应用领域,其驾乘人员均需佩戴头盔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拉动头盔的需求。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中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762.0万辆,同比增长34.1%;中国摩托车行业完成产量1533.54万辆,同比下降2.37%。
在政策、居民安全意识的增强、头盔的安全保护程度提升以及功能多元化等多个因素的推动下,未来我国头盔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头盔行业市场规模为23.76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头盔行业市场规模迅速提升到57.93亿元,2024年有望达到60.17亿元。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1年中国头盔市场分析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前景评估预测》。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