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发展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
①两头在外的特征。即其用以加工成品的全部或部分材料购自境外,而其加工成品又销往境外。 |
②料件保税的特征。根据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基本特征,我国现行的法规规定海关对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即对其进口料件实施海关监管下的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制度。料件的保税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增加出口成品的竞争力,同时又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监管提出较高的监管要求。料件保税是加工贸易的灵魂与核心,是区别于一般贸易的重要标志。 |
③加工增值的特征。企业对外签定加工贸易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加工使进口料件增值,从而从中赚取差价或工缴费。加工增值是加工贸易得以发生的企业方面的根本动因。 |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贸易对于推动产业升级、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工贸易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放慢,产业和订单转出加快,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削弱。
因此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果,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
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 |
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发展。 |
二是产业链延长,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 |
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增强,由加工组装企业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 |
四是区域布局优化,逐步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境内外合理布局。 |
五是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
OEM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主要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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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买断出口 |
代理买断出口是指委托方(包括有出口经营权或没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企业报送出口,两者订立货物购销合同,出口企业不是收取代理出口手续费,而是按照收入外汇数比当天银行外汇牌价高一定比例的买断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结算给委托方,委托方根据外销方外销合同的外币数额乘以买断外汇价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由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所有国内外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出口企业赚取的收入是银行外币结算额、退税与买断外汇额之间的差价。 |
企业自营出口 |
自营出口销售是指由出口企业经营并承担销售盈亏的出口业务。它具有以下特点:(1)出口商品定价和与出口业务有关的一切国内外费用以及佣金支出、索赔、理赔等,均由出口企业负担,出口销售的盈亏也由出口企业自负。(2)由出口企业直接办理退税,并享有出口退税收入。 |
接受加工定单出口 |
贸易式进入—间接出口。1998年以前,中国的民营企业没有贸易进出口权,中小企业出口只能通过国有进出口贸易公司。1998年以后,中小民营企业自营出口成为可能,但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出口额不大的情况下,企业为节约成本、降低风险,仍会选择通过进出口商间接出口。由于体质遗留的原因,这些中间商主要是国有贸易公司,如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等,这些公司不仅是中小企业出口的中间商,还承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项目,再将它们转包给有生产加工能力的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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