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39 |
宗地总面积: |
1187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岳坊镇戴尧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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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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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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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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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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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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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6月19日17时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4.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9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9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6月1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6.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 6月29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6月29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05日 至 2018年06月19日 到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05日 至 2018年06月19日 到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6月19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6月29日15时00分 在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该地块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全部成交价款的20%),余下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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